可以透過在指令提示下鍵入指令名稱,或從使用者介面 (例如功能區上的按鈕或快顯功能表中的項目) 執行指令。可以自訂和組織從使用者介面執行的指令,以與您的製圖工作流程和 CAD 標準一致。
可以使用以下方式建立或管理指令:
下表列示定義指令的性質。
性質 |
說明 |
可自訂方式 |
範例 |
|
---|---|---|---|---|
CUI 編輯器 |
指令巨集編輯器 |
|||
名稱 |
當指令加入至使用者介面或成為工具提示的一部分時,指定字串用作初始名稱。 |
X |
X |
比例 |
描述 |
指定顯示為指令基本工具提示一部分的字串。 |
X |
X |
放大或縮小選取的物件,調整比例後保持物件比例不變 |
延伸說明檔 |
指定檔案中的 XAML 檔名和說明 ID,該檔案會定義指令的延伸工具提示。 註: 將延伸工具提示指定為所有標準指令的內部。
|
X |
||
指令顯示名稱 |
指定字串,其包含和指定給指令的巨集相關的 AutoCAD 指令名稱。 |
X |
SCALE |
|
巨集 |
指定從使用者介面呼叫指令時所要執行的巨集。 |
X |
X |
$M=$(if,$(eq,$(substr,$(getvar,cmdnames),1,4),GRIP),_scale,^C^C_scale) |
標籤 |
指定與指令相關聯的關鍵字。標籤提供附加資訊,以在使用應用程式功能表中的「搜尋」方塊時進行搜尋。 |
X |
||
元素 ID |
指定可唯一識別指令的標籤。 |
X |
ID_Scale |
|
小影像 |
指定小資源影像 (16 × 16) 的資源 ID 或檔名。 |
X |
RCDATA_16_SCALE |
|
大影像 |
指定大資源影像 (32 × 32) 的資源 ID 或檔名。 |
X |
X |
RCDATA_32_SCAL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