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於指令提示下輸入 AMOPTIONS。
- 在「選項」對話方塊中,按一下「AM:標準」頁籤。
- 在「標準元素」清單中,展開「剖面視圖」節點。
- 按兩下目前的剖面視圖型式。螢幕上將顯示「修改剖面視圖型式」對話方塊。
- 若要變更剖面線和剖面視圖標示文字高度,請在「文字」區段的「高度」清單中選取文字高度。
註: 若要自動從主要文字設定衍生文字高度,請選取標有「依目前製圖標準的名稱」的文字高度。
- 變更剖面視圖標示文字屬性的步驟:
- 變更剖面視圖識別碼文字屬性的步驟:
- 按一下「確定」,直至所有對話方塊都關閉。
註: 如果目前的剖面視圖型式不是 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剖面視圖型式,則「依目前製圖標準的名稱」選項不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