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圖標註會繼續追蹤選取的用作標題欄框之檔案名稱。更名檔案會從選集中移除標題欄框及 AMTITLE 指令。從 AMTITLE 指令移除非必要選取的步驟:
- 於指令提示下輸入 AMOPTIONS。
- 在「選項」對話方塊中,選取「AM:標準」頁籤。
- 在「標準元素」清單中,按兩下「圖紙」。螢幕將顯示「圖紙性質」對話方塊。
- 在「預設標題欄框」區段中,按一下「其他」按鈕。螢幕將顯示「選取檔案」對話方塊。
- 在要從選集中移除的檔案上按一下右鍵,然後為其更名。
- 按一下「取消」,直到返回「選項」對話方塊的「AM:標準」頁籤為止。
- 在「標準元素」清單中,再次按兩下「圖紙」。螢幕將顯示「圖紙性質」對話方塊。
- 在「預設標題」區段,按一下「其他」按鈕。螢幕將顯示「選取檔案」對話方塊。
- 在已更名的檔案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還原其原始名稱。
- 按一下「取消」,直到返回「選項」對話方塊的「AM:標準」頁籤為止。
- 按一下「確定」。
程式會將標題欄框詳細資料儲存至目前的製圖標準。當您在變更標題欄框詳細資料後執行 AMTITLE 指令時,更名的標題欄框將不可再選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