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文字元件編輯器」格式化標示文字元件並對其進行定義。文字元件可以標示特定圖徵 (例如宗地面積、名稱和周長)。
所有文字元件均以「標示型式管理員」的「一般」頁籤上所定義的 AutoCAD 文字型式為基礎。
文字元件使用可以在「文字元件編輯器」中指定的動態標示性質。每個物件類型均具有若干個可以用於建置標示型式元件的性質。
例如,在設置宗地線段標示時,您可以在以下標示性質中選擇:
使用標示型式標示宗地時,將根據該宗地物件的性質產生標示。如果宗地的性質發生變更,則將動態更新標示。
在向標示加入文字元件時,有兩種基本策略可供使用。如果要更精確地控制標示的外觀,可以向一個文字元件加入若干個性質,也可以為標示中的每條文字定義單獨的元件。
您可以向一個文字元件加入多個性質。
此策略的優點包括
或者,可以向每個文字元件加入一個性質,並定義多個文字元件。
此策略的優點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