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線編輯器設定」對話方塊

使用此對話方塊來指定導線側段上插入的標示的設定。

標示

自動調整比例至佈滿線長度
如果設定為 True,縮放標示以便其大小限制為介於直線長度的 25 - 75%。

用於標示的文字高度衍生自 AutoCAD 系統變數 CANNOSCALEVALUE (以下稱為 AnnotationScale)。

  • 預設文字高度為 0.1/AnnotationScale。如果產生的標示長度大於直線長度的 75%,則標示長度將被設定為直線長度的 75%。
  • 預設角度標註半徑為 0.5/AnnotationScale。如果產生的角度標註的半徑大於直線長度的 25%,則角度標註半徑將被設定為直線長度的 25%。

角度

此設定可指定「導線編輯器」中的小數項目是否視為十進位 DMS (度、分、秒) 或十進位度。

註: 不論方向設定為何,在數字之間輸入空格的數字,例如 63 51 25 永遠為 DMS。
十進位 DMS
指定小數項目為十進位 DMS。例如,如果您輸入 63.5125,則它與輸入 63 51 25 或 63 度 51 分和 25 秒相同。
十進位
指定小數項目是十進位度。

點衝突解決方案

如果圖面中已存在具有相同號碼或名稱的點,指定如何處理點號碼和名稱。

點號碼或名稱衝突的解決方案
  • 建立 COGO 點:若存在衝突,則建立新點。
  • 覆寫 COGO 點:如果圖面中已存在具有相同號碼或名稱的點,則覆寫既有點。

刪除導線圖形

指定是否在執行各種工作時刪除圖面中的既有導線圖形 (聚合線和點)。

在建立新導線時
在建立新導線時刪除圖面中的既有聚合線和點。
在開啟其他導線時
當您開啟其他導線時,刪圖面中的除既有聚合線和點。
在從圖元載入導線時
當您透過選取圖面中的聚合線來建立導線時,刪除圖面中的既有聚合線和點。
在關閉「導線編輯器」時
當您關閉「導線編輯器」時,刪除圖面中的既有聚合線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