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既有地形資料元件中均不會修改您所移動的點。移動點作業將加入至地形定義中。該作業不需要地形點可見。
- 在「工具區」中的「探勘器」頁籤上,展開地形的「定義」集合,在 上按一下右鍵,然後按一下。
註: 三角網組合體積地形或方格法挖填體積地形不支援編輯作業。
在指令行中,系統將提示您選取希望移動的點。
- 在繪製區中,按一下該點。
系統將提示您為該點選取新位置。
- 在圖面中按一下新位置。
- (可選) 重複步驟 2 和步驟 3,或按 Enter 結束指令。
移動的點將做為「移動點」作業加入至「探勘器」中的「編輯」清單檢視中。
註: 清單檢視中的「描述」欄將顯示點的舊位置 (自) 和新位置 (至) 的座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