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指令可建立所選組合元件的複本或新例證。
您可以複製正在編輯的整個組合元件或元件的子集。您也可以使用指令排除元件,使用「複製元件: 檔名」對話方塊可產生所複製元件的檔名。
將重新建立來源組合的屬性,包括關係、陣列、表現法和「彈性」狀態。不重新建立「自適應」狀態。
- 在功能區上,按一下「組合」頁籤
「陣列」面板
「複製」。
- 在圖形視窗或「組合」瀏覽器中,選取要複製的元件。選取的元件列示在「複製元件: 狀態」對話方塊瀏覽器中。
- 選取「複製關係」,以將既有元件之間的約束和接頭套用至複製的元件。除選此選項可避免將約束和接頭套用至複製的元件。
- 選取「固定新元件」,以自動固定新複製的元件。
- 使用對話方塊頂端的「狀態」按鈕變更全部所選元件的狀態。您也可以按一下個別元件旁邊的狀態圖示並循環顯示狀態選項。
建立元件的複本。每個複製的元件都將儲存在一個與來源檔不相關聯的新檔案中。
在目前組合檔或新組合檔中建立例證。
從複製作業中排除次組合或零件。
- 如果適當,按一下「更多」,並取消在「重複使用標準內容和工廠零件」勾選方塊中的選取,以啟用複製資源庫元件和 iPart。
- 按一下「下一步」,開啟「複製元件: 檔名」對話方塊。
- 在「複製元件: 檔名」對話方塊中,檢閱複製的檔案並依需要進行變更:
- (可選) 啟用「建立新組合」。
- 按一下「返回選取」以變更狀態或選取新元件。否則,請按一下「確定」接受設定並關閉對話方塊。
註:
- 您必須先儲存複製的元件,然後才能在新視窗中開啟檔案。系統提示時,按一下「確定」以儲存檔案。
- 複製元件的多個例證在「複製元件: 檔名」對話方塊中僅列示一次。
- Autodesk Vault 中的「複製設計」指令是使用「複製」指令的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