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數組合塑型都會結合由下而上與由上而下這兩種設計策略。雖然明白了某些需求,也使用了某些標準元件,不過還是必須另外產生一些新的設計,才能達成特定目標。這種結合式策略稱為中間向外設計。
從設計準則開始著手,然後建立符合這些準則的元件。設計師會列示已知參數並建立工程配置。配置可以是在整個設計程序中逐步開發的 2D 設計 (如下圖所示)。
配置也可以是從單一多重本體零件檔建立的 3D 設計 (如下圖所示)。此方式使用 3D 零件塑型指令建立由單一零件控制的統一設計。
配置可以包括關聯式項目,例如,組合所在的牆與地板、機器 (可為組合設計饋入內容或從組合設計接收輸出) 以及其他固定資料。其他準則 (例如:機械特性) 也可以包括在此配置中。您可以先在零件檔中草繪此配置,然後再將它放置在組合檔案中。隨著設計的進展,逐步將草圖開發成特徵。
設計的元件專屬於此組合,但也可以使用標準零件,例如,螺栓、銷或桿。變更一個零件可以導致對與之相鄰或連接的其他數個零件的變更。
最終組合就是一些彼此關聯的零件之集合,這些零件則是專門為了解決目前的設計問題而設計出來的。
將既有的零件與次組合放置在組合檔中,並套用組合約束 (例如:貼合與齊平) 來定位元件。如有可能,請按照元件製造時的組合順序來放置元件。
除非從特徵零件檔中的自適應特徵中建立元件零件,否則這些元件零件可能無法符合組合設計的需求。您可以將此類零件放置在組合中,然後讓該零件在組合關聯環境中具備自適應。如果您將零件的特徵約束至其他元件,則此零件會在目前的設計中重調大小。
如果您希望所有約束不足的特徵在被組合約束定位時自適應,請指定一個次組合為自適應。當次組合中的零件被約束到固定的幾何圖形時,其特徵會依照需要重調大小。
您通常會從某些既有的元件著手,然後再根據需求來設計其他零件。分析設計意圖,然後插入或建立 不動 (基準) 元件 。開發組合時,根據需求放置既有的元件,或現地建立新的元件。
如果新的零件或次組合也可能在其他組合中使用,您不妨將它們指定為自適應。若要變更部分特徵的大小或位置,則可以考慮不標註這些特徵。這樣,這些特徵在受組合中其他元件的約束時,才可以變更大小與造型。因為零件的變更會儲存在零件檔中,所以若要保留一個以上版本的零件,請使用不同的檔名儲存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