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結構造型建立」指令定義您自己的框架構件斷面和槽口輪廓。您可以將其放置在資源中心,以便在框架產生器中使用。「結構造型」對話方塊可引導您識別所需的圖元,並將框架產生器特定的資料加入至零件/iPart。此對話方塊與「元件建立」對話方塊非常類似。
您可能在 Autodesk Inventor 的先前版本中發佈了結構造型,並將其發佈到資源中心中的型鋼品類。在此情況下,您必須建立並重新發佈這些零件,然後才能在 Autodesk Inventor 2025 中將其與框架產生器一起使用。建立並重新發佈這些零件後,資源中心中會有兩個族群:
框架構件的預設名稱包含 (標準) + (庫存號碼) + (唯一號碼)。建立過程中,名稱中不包括預設庫存號碼。建議您手動加入庫存號碼。您可以維持名稱的預設格式,並且可以為建立的框架構件自訂名稱。
對於要與框架產生器中的建立功能相容的零件,必須滿足某些塑型要求:
完全定義建立資訊並按一下「確定」之後,將檢查模型是否存在以下料件:
將範圍變更為「介於」。
選取「起始平面」做為開始建立特徵的表面。
選取「終止平面」做為終止建立特徵的表面。
從「結構造型建立」對話方塊中所選的擠出中萃取的剖面平面開始偏移起始平面。
應如下定義:OffS = 起始平面和剖面平面之間的距離。
從剖面平面偏移終止平面。
應如下定義:L + OffE = 終止平面和剖面平面之間的距離。
建立或重新定義參數 G_L,並將其標記為要匯出。
如果零件不滿足建立框架構件的塑型要求,則將修改零件並繼續進行建立。一個訊息對話方塊將通知您包含檔案修改詳細資訊的記錄檔所在的位置。
若要查看移轉程序,請按一下「程序」頁籤。
啟動 Autodesk Inventor 2025 時並不移轉檔案。如果已連接資源中心且所需的資源庫已貼附至目前專案,則當您執行以下動作時才移轉框架構件:
從 Autodesk Inventor 2008 中的框架產生器資料庫建立的框架構件可移轉到 Autodesk Inventor 2025 和資源中心 (在 Autodesk Inventor 2008 中建立的這些構件除外)。
如果您在 Autodesk Inventor 2008 中建立了框架構件,則請在 Autodesk Inventor 2025 中重新建立它們,然後才能將其發佈到資源中心。在 Autodesk Inventor 2025 中發佈零件時,請將舊式族群 ID 參數對映到在 Inventor 2008 中建立的零件 ID,然後在 iPart 表格中加入舊式構件 ID 欄。
如果出現以下情況,移轉可能失敗且系統會顯示一個對話方塊:
除未解析的檔案外,所有框架產生器特定的檔案都進行了移轉。如果已解析檔案,則它們會在您啟用「移轉」指令時進行移轉。
在以上情況下,系統會顯示一個對話方塊,其中包含解釋並讓您選擇是否繼續。您可以透過「提示」>>「設定」來控制該警告提示。使用該控制可以避免移轉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