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块”对话框

定义并命名块。

BLOCK(命令)

工具集“草图”选项卡 > “块”面板 > “块, 创建”

选项列表

将显示以下选项。

名称

指定块的名称。名称最多可以包含 255 个字符,包括字母、数字、空格,以及操作系统或程序未作他用的任何特殊字符。

块名称及块定义保存在当前图形中。

预览

如果在“名称”下选择现有的块,将显示块的预览。

源对象

指定新块中要包含的对象,以及创建块之后如何处理这些对象,是保留还是删除选定的对象或者是将它们转换成块实例。

在屏幕上指定

关闭对话框时,将提示用户指定对象。

选择对象

暂时关闭“块定义”对话框,允许用户选择块对象。选择完对象后,按 Enter 键可返回到该对话框。

转换为块

创建块以后,将选定对象转换成图形中的块实例。

保留对象

创建块以后,将选定对象保留在图形中作为区别对象。

删除对象

创建块以后,从图形中删除选定的对象。

选定的对象

显示选定对象的数目。

基点

指定块的插入基点。默认值是 (0,0,0)。

在屏幕上指定

关闭对话框时,将提示用户指定基点。

“拾取插入基点”按钮

暂时关闭对话框以使用户能在当前图形中拾取插入基点。

X

指定 X 坐标值。

Y

指定 Y 坐标值。

Z

指定 Z 坐标值。

块行为

指定块的行为。

按统一比例缩放

指定是否阻止块参照不按统一比例缩放。

注释性

指定块为注释性。

使块方向与布局匹配

指定在图纸空间视口中的块参照的方向与布局的方向匹配。如果未选择“注释性”选项,则该选项不可用。

允许分解

指定块参照是否可以被分解。

单位

指定块的单位。

块单位

指定块参照插入单位。

说明

指定块的文字说明。

在块编辑器中打开

关闭对话框后,在块编辑器中打开当前块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