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替用標註單位

您可顯示替用標註單位,以及所有永久標註和定點標註類型的主要單位。例如,若定義替用標註單位,您可放置自動顯示「主要單位」(例如,英呎和分數英吋) 及替用單位 (例如,公釐) 的標註。

影片:替用標註單位

若要對特定標註類型使用替用標註單位,例如對齊,請修改對齊式標註類型的類型性質。對於所有以此類型建立的標註,將顯示替用單位。

以下範例中,會對對齊式標註類型指定替用單位。類型性質會設定為在主要單位下方顯示替用單位,並包括單位符號 (公釐),及字首和字尾 (方括號)。

若要定義替用標註單位

  1. 在「註解」頁籤的「標註」面板上,按一下您要為其定義替用單位的標註類型。
  2. 在性質選項板上,按一下「編輯類型」。
  3. 在「類型性質」對話方塊中,對於「替用單位」,選取下列其中一個選項:
    • 右側 - 替用單位顯示於主要單位的右側。
    • 下方 - 替用單位顯示於主要單位的下方。
  4. 對於「替用單位格式」,按一下按鈕開啟「格式」對話方塊、依需要變更設定,然後按一下「確定」:
    1. 清除使用專案設定 (如已選取)。
    2. 從「單位」功能表中選取適當的單位。
    3. 從「四捨五入」功能表中選取小數位數的值。如果從功能表中選擇了「自訂」,則應在「四捨五入增量」文字方塊中輸入數值。
    4. 如適用,請從功能表中選取「單位符號」。
    5. 選取「隱藏 0 英呎」以隱藏標註上的前導零,如 0' 6"。此選項只能用於英呎和分數英吋。
  5. (可選) 輸入替用單位字首和替用單位字尾。

    例如,您可指定以括號括住替用單位:[1200 mm]

    注意事項

    • 如已選取「展示開口高度」(僅限對齊、線性和弧長度標註類型),會在適當的位置顯示垂直開口高度及水平開口的替用單位。
    • 對於「定點座標」,如已選取「包含高程」類型參數,也會顯示高程的替用單位。
    • 對於「定點高程」,會同時顯示頂部和底部高程的替用單位。
    • 如已對標註指定「相等文字 (EQ) 或「相等公式」,則不會顯示替用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