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照明裝置加入到建築模型時,您可顯示光源。藉由使光源可見,您可更容易地規劃光源的放置方式以獲得最大效果。
在立面視圖中的聚光燈,顯示光源並打開「描影」和「展示邊緣」
註: 對於聚光燈,視圖中光源符號長度不代表光強度的範圍。不過,視圖中聚光燈光束角和聚光燈視場角將如所示進行彩現。
在視圖中顯示光源
- 將照明裝置加入到建築模型。
- 開啟可規劃照明裝置放置的視圖。
例如,若要定位照射牆的聚光燈,請開啟剖面視圖、立面視圖或 3D 視圖。
- 打開光源的可見性,執行方式如下:
- 按一下「檢視」頁籤 「圖形」面板 (可見性/圖形)。
- 在「可見性/圖形」對話方塊中的「模型品類」頁籤上,展開「照明裝置」。
- 選取「光源」。
註: 若要在視圖中隱藏光源,請清除「光源」。
- 按一下「確定」。
- (可選) 若有需要,在檢視控制列上,對「視覺型式」按一下「描影」,然後選取「展示邊緣」。
您可使用描影來查看聚光燈光束角和視場角之間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