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3D 視圖中處理

當您在 3D 正投影視圖或透視視圖中處理時,您可以加入和修改建築元素以開發和細化設計。

您可以在 3D 視圖中加入和修改大多數類型的元素。不支援某些元素,例如 3D 視圖中通常不可見的元素:網格、參考平面、房間、面積等。當在 3D 視圖中作業時,請勾選功能區頁籤。停用的工具會在功能區中顯示為灰色。

影片:使用透視視圖

在透視視圖中,您無法加入註解或對專案座標或位置進行變更。

修改 3D 視圖

以下表格描述了修改 3D 視圖的一些常用方式。

如果要... 則...
變更視野 顯示和選取裁剪範圍,然後執行以下其中一個作業:
  • 將掣點拖曳到裁剪範圍邊界線上
  • 按一下「修改 | 相機」頁籤 「裁剪」面板 (大小裁剪)。
將相機目標的位置還原至裁剪範圍的中心 顯示和選取裁剪範圍,並使用「重置目標」工具:
  • 「修改 | 相機」頁籤 「相機」面板 (重置目標)

在修改相機位置和裁剪範圍期間,相機目標可能會移離中心或移至視野之外。此工具會重置目標以還原透視視圖。

註: 此工具僅可用於透視視圖。
切換透視視圖與正交視圖 在 ViewCube 功能表中,按一下「透視」或「正交」。

請注意,視圖功能的差異會導致下列行為:

  • 如果將元素加入到透視視圖不支援的平行視圖或正交視圖 (例如註解),並選取切換至透視視圖,則會顯示警告對話方塊。

    您可以選擇複製該視圖 (不包含不受支援的元素),然後在透視視圖中開啟複製視圖。

  • 在透視視圖中不支援某些模式。例如,若您正處於「顯示約束」模式,則切換至透視視圖時,此模式將自動關閉。
  • 再次切換為透視視圖時,將重置在平行視圖中對視圖比例進行的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