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損失係數可測量光從光源發射出之後的減少情況。
打開照明裝置時,光會穿透光源 (燈或安定器) 和照明裝置 (如燈罩或晶體燈槽),直到抵達它所需要的工作平面。沿著此路線,穿透的光量會因為光源、照明裝置和其他環境因素而減少、變暗。
定義燈光的「光損失係數」時,請定義下列參數。請向燈具製造商洽詢特定類型之燈具所適用的光損失係數值。
參數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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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度損失/增益係數 | 對於螢光燈光源,對高於或低於理想操作溫度之偏差所造成之光損失量或增益量的測量方式。有效值為 0 至 2。值 1.0 表示沒有因為溫度變化而產生光損失或光增益。值大於 1.0,表示光增加。值小於 1.0,表示光損失。 |
電壓損失/增益係數 | 對光源的供給電壓波動所造成之光損失量或增益量的測量方式。有效值為 0 至 2。值 1.0 表示沒有因為電壓變化而產生光損失或光增益。值大於 1.0,表示光增加。值小於 1.0,表示光損失。 |
穩定損失係數 | 燈具和安定器做為系統同時運作時會發生損失。穩定損失係數是指,指定安定器所產生的燈具初始額定流明的百分比。有效值為 0 至 1。例如,值 0.95 表示安定器產生 95% 的初始流明,損失 5%。 |
燈管傾斜損失係數 | 對於金屬鹵化燈,對燈位置所造成之光損失量的測量方式。當燈的角度移位了燈泡的冷點時,光就會減少。值小於 1.0,表示光損失。 |
表面降落係數 | 對照明裝置表面隨老化而劣化所造成之光損失量的測量方式。例如,瑕疵和變色的屏蔽材料會改變發射的光量。值小於 1.0,表示光損失。 |
燈管流明衰減 | 燈具老化時,光量會沿著可預期的曲線逐漸減少。典型策略是使用在其使用壽命的 40% 時的燈管流明衰減 (LLD) 平均值。有效值為 0 至 1。例如,小型螢光燈的 LLD 係數為 0.85 時,表示平均輸出是其初始流明的 85%,在其使用壽命期間因燈具老化的平均損失為 15%。 |
燈具塵埃減能 | 對於照明裝置沾覆環境塵埃和灰塵所造成之光損失量的測量方式。有效值為 0 至 1。例如,值 0.9 表示裝置產生的光量是其初始流明的 90%,因沾覆灰塵和塵埃而損失 10%。 |
總光損失係數 | 對燈具產生之光量的測量方式,並計入會遮擋或減少發光的各種環境因素。當「方法」為「簡單」時,請使用滑棒或文字方塊來指定值。當「方法」為「進階」時,此參數會顯示成一個唯讀值,即其他參數值相乘後計算出的值。有效值為 0 (總光損) 至 4 (光增益最多達 400%)。值 1 表示沒有光損 (100% 的初始光強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