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替代边特性、对象的放置以及一个或多个选定对象的样式。
对象默认样式决定对象所在的默认图层,以及对象使用的默认对象样式(如果适用)。使用样式和标准编辑器,您可以:
可以在放置或编辑某些对象时,通过从“标注”选项卡的“格式”面板上的“样式”列表中选择新样式来替代各个样式和图层。所做的更改仅影响当前对象。
您可以使用“边特性”对话框替代特征或零件选定边的线型、线宽、比例和颜色。
在工程图文件中的可见边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从关联菜单中选择“特性”。
在“边特性”对话框中,选择下拉箭头以更改“线型”和“线宽”。
单击颜色样本以更该颜色。
如果适用,请选择“比例”并在比例文本框中输入值。
选择要放置在文档中的对象(如基准目标符号)时,“标注”选项卡上的图层列表和对象样式列表均为默认值“按标准”。用户可以在放置对象之前,选择一个图层或样式替代默认值。
将用选定的图层和样式重新格式化放置的对象。
可以更改以前所放置对象的样式。
将用新样式重新格式化选定的对象。
可以选择多个对象,并更改所有对象的图层。
将用新图层重新格式化选定的多个对象。
如果多个对象使用相同的对象样式(例如基准目标符号或尺寸),还可以选择这些对象并更改所有选定对象的对象样式。
将用新样式重新格式化选定的多个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