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此视图并使用裁剪区域显示所需的部分二维视图。 然后,将视图导出为相应的格式。
“复制”工具将复制该视图。 “带细节复制”工具将复制该视图,并包含视图专有图元(例如详图构件和尺寸标注)。
复制视图将显示在绘图区域中。 在“项目浏览器”中,复制视图的名称为“<视图名称> 副本 1”。
在绘图区域中,裁剪区域将在视图上显示为一个框。
可能需要缩小视图才能看到裁剪区域框的边框和操纵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