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Autodesk Inventor 中塑型零件時,您將遇到三種類型的零件特徵:工作特徵、草繪式特徵和置入特徵。
工作特徵是抽象的建構幾何圖形,在一般幾何圖形不足以建立和定位新特徵時可以使用工作特徵。
草繪式特徵和置入特徵可以將詳細資料加入至零件的基準特徵,並使用尺度約束或幾何約束使彼此相對定位。基準特徵表現出零件的最基本造型。
可以共用零件特徵、使其具有自適應性,以及將其納入零件本體和曲面中。
工作特徵由平面、軸線和點組成,可以將這些元素做為參考特徵投影到草圖上,以及將其用於建構新特徵。您可以將工作特徵納入標註和約束計畫中,但不是模型幾何圖形。
若要固定零件幾何圖形的位置和造型,請將草繪式特徵和置入特徵約束至工作特徵。
由於工作特徵用於定位從模型平面無法存取的幾何圖形,因此經常要在草圖中使用它們。無法在 2D 草圖中建立或編輯工作特徵,但可以使用「投影」指令將其投影到草圖中。
投影的工作幾何圖形與其從中進行投影的工作特徵保持關聯。如果您不想保留關聯性,並且想修改投影的幾何圖形 (例如修剪或延伸),請從關聯式功能表中選取「中斷連結」。可以刪除投影的幾何圖形而無需變更型式。
草繪式特徵是源自 2D 草圖的特徵。擠出、掃掠、迴轉或斷面混成草繪式輪廓將建立體積。您可以接合、切割草繪式特徵所建立的體積,或定義該體積相交既有的特徵體積的位置。
置入特徵由已定義的機械造型組成,該特徵在零件或組合中提供已知的工程功能。置入特徵參考既有擠出幾何圖形來建立新擠出。範例:孔、倒角、圓角、薄殼、面拔摸和平面切割。
在您建立特徵之後,可透過變更值來變更特徵。
某些特徵可能需要您刪除並重新建立特徵。
將特徵類型從實體變更為曲面。
您可以複製一個或多個特徵,然後在相同或不同的零件檔中將包含或不含從屬特徵的這些特徵貼上。複製和貼上特徵類似於建立和放置 iFeature,不過有以下差異:
在瀏覽器中,選取一個或多個要複製的特徵。
按一下右鍵並選擇「複製」、按 Ctrl + C,或按一下「工具」頁籤 >「剪貼簿」面板 >「複製」。
在相同或不同檔案的圖形視窗中,按一下右鍵,然後選擇「貼上」。
按一下以將特徵貼到圖形視窗中的面上,或在「貼上特徵」對話方塊中指定選項,然後按一下「完成」:
貼上特徵。選取貼上特徵的方式:「選取的」、「從屬」或「獨立」。
參數。選取是以獨立方式還是從屬方式貼上參數。然後,在參數清單中,指定每個具名參數的值。
例如,由參數指定特徵與其所在面之間的角度。此情況下,請輸入值,或移動滑鼠以動態旋轉該特徵。在對話方塊中,角度值會隨著游標的移動而變更。點選值。
變更特徵 (例如圓角) 的外觀,以使其更清晰可見。
若要確定您已將編輯納入零件檔中的所有幾何圖形,請使用「全部重建」。Autodesk Inventor 會重新產生整個檔案,即使某些幾何圖形並不需要更新。
相反,「更新」指令僅會重新產生在記憶體中保存重大編輯的幾何圖形。如果已選取「延期更新」選項 (在「應用程式選項」對話方塊的「組合」頁籤上),則您可以繼續工作,並且在您按一下「更新」之前不會將編輯納入幾何圖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