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螺旋特徵,可在圓柱上建立壓縮彈簧或螺紋。
新增功能:2024.2
「螺旋」指令使用「性質」面板來定義特徵。如果您不熟悉 Inventor「性質」面板,請參閱〈關於「性質」面板〉,
以瞭解工作流程、行為和進階選項,例如面板功能表和進階設定。請記住,在「性質」面板由上而下進行設定時,您在區段中所做的選取會決定下一個區段中顯示的選項。
可為常用的螺旋特徵建立預置。若要進一步瞭解預置,請參閱〈使用預置〉。
建立彈簧和建立螺紋的程序不同。以下工作描述同時考慮到了這兩個程序。

按一下「3D 模型」頁籤  「建立」面板
「建立」面板  「螺旋」
「螺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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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既有草圖
為草圖選取零件面或工作平面。
繪製代表螺旋特徵斷面的輪廓草圖。
使用「直線」指令或「工作軸線」指令,建立螺旋的迴轉軸線。您也可以使用其中一個原點軸線。它可以位於任何方位,但不能與輪廓相交。
在功能區中,按一下「完成草圖」。即會顯示「螺旋」性質面板。
有既有草圖
 的直線,則會選取該直線做為軸線,並顯示螺旋預覽。否則,您必須選取要做為軸線的直線。
 的直線,則會選取該直線做為軸線,並顯示螺旋預覽。否則,您必須選取要做為軸線的直線。在「螺旋」性質面板中,指定輸出類型:
 實體。從開放輪廓或封閉輪廓建立實體特徵。
 實體。從開放輪廓或封閉輪廓建立實體特徵。 曲面。從開放剖面或封閉剖面建立曲面特徵。可以是在其上終止其他特徵的建構曲面,也可以做為分割工具來建立分割零件。
 曲面。從開放剖面或封閉剖面建立曲面特徵。可以是在其上終止其他特徵的建構曲面,也可以做為分割工具來建立分割零件。在「輸入幾何圖形」中,選取表示螺旋特徵斷面的輪廓。如上所述,可能已選取輪廓。
輪廓。選取一個或多個輪廓,以建立螺旋本體。
軸線。按一下迴轉軸線。您可以使用「翻轉」選項來反轉特徵的方向。
在「行為」中,為顯示的欄位指定參數,其中可能包括:
旋轉
 左
 左 右
 右選擇起始端轉移方式和角度:


指定「輸出」。對於基準特徵,不會顯示輸出參數,因為僅有一個適用的選擇 (接合)。模型中有一個或多個本體時,您可以視需要選擇「接合」、「切割」、「相交」或建立新實體。
布林
 接合。將斷面混成特徵建立的體積加入至其他特徵或本體。
 接合。將斷面混成特徵建立的體積加入至其他特徵或本體。 切割。從其他特徵或本體中移除由斷面混成特徵建立的體積。
 切割。從其他特徵或本體中移除由斷面混成特徵建立的體積。 相交。使用斷面混成特徵和另一個特徵的共用體積建立特徵。刪除未包括在共用體積中的材料。
 相交。使用斷面混成特徵和另一個特徵的共用體積建立特徵。刪除未包括在共用體積中的材料。 新實體。建立新實體本體。如果斷面混成是零件檔中的第一個實體特徵,此為唯一選項。選取此選項可使用既有實體本體在零件檔中建立本體。每個本體均為獨立於其他本體的獨立特徵集合。本體可以與其他本體共用特徵。如果需要,請更名本體。
 新實體。建立新實體本體。如果斷面混成是零件檔中的第一個實體特徵,此為唯一選項。選取此選項可使用既有實體本體在零件檔中建立本體。每個本體均為獨立於其他本體的獨立特徵集合。本體可以與其他本體共用特徵。如果需要,請更名本體。實體
按一下「確定」建立特徵,或按一下「套用」 繼續建立其他螺旋特徵。
 繼續建立其他螺旋特徵。

若要建立螺紋,請先建立一個圓柱、工作平面和工作軸線來定位螺紋輪廓,然後建立和定位螺紋的輪廓,最後切割螺紋。
建立用來定位螺紋的圓柱和工作特徵。將工作特徵放置在圓柱中心,且與圓柱末端互垂。

 將輪廓擠出為圓柱。
 將輪廓擠出為圓柱。建立和定位螺紋的輪廓。在與圓柱末端互垂的工作平面上,建立一個草圖平面。
 
建立螺紋。若要開始,請繪製代表螺旋特徵斷面的輪廓草圖。然後,使用「直線」指令或「工作軸線」指令,建立螺旋的迴轉軸線。

 「建立」面板
「建立」面板  「螺旋」
「螺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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