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边界符号的步骤(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1. 单击“注释”选项卡 “符号”面板 “边界符号”。 查找
    注: 仅 DIN、GB、JIS 和 ISO 绘图标准支持边界符号。
  2. 选择要向其附着边界符号的对象。
  3. 如果将符号附着到直线,请在绘图区域中指定引线的起点。

    如果将符号附着到圆弧、圆、椭圆或样条曲线,请跳到下一步。

  4. 指定边界符号引线的第二个点,然后按 Enter 键。
    提示:
    • 如果将符号附着到圆弧、圆或直线,请在拖动光标时按 Shift+F(切换符号引线正交模式)以允许使用非垂直引线。
    • 如果符号附着到直线,请移动光标,使引线近似垂直,然后沿显示的对齐路径进行追踪。
  5. 在“边界符号”对话框中,指定要求以及边符号在图形中的放置方式。
    1. 在“选项”下,要将符号设置为图形中所有其他边界符号的集合指示,请选择“定位为多数符号”。
      在 ISO 13715:2017(E) 修订版中的“选项”下,选择以下选项之一:
      • 为所有边定义
      • 定义外部边
      • 定义内部边
      • 定位为多数符号,存在多个例外
      • 定位为多数符号,存在一个例外
      • 注: 除了“定位为多数符号”表示多个例外情况外,所有其他选项都是 ISO 13715:2017(E) 修订版中的新选项。
    2. 在“要求”下,执行以下操作:
      1. 要插入不具有特定数据的边界符号,请选择“允许未定义的尺寸”,然后单击“允许带毛刺或去除毛刺”或“要求使用退刀槽”。要定义方向,请从下拉列表中选择一个值。
        在 ISO 13715:2017(E) 修订版中,要插入不带特定数据的边界符号,请在“要求”下选择“编号”值。若要定义方向,请选择以下位置之一:
        • 未定义方向。
        • 已定义的垂直方向
        • 已定义的水平方向
        • 已定义的垂直和水平方向
      2. 要设置边界符号数据,请在参数区域的上部框或下部框中输入边界符号值,或从下拉列表中选择值。
      3. 要在符号旁边显示标准更改,请选择“显示标准标签”。
      4. 要添加全周边指定,请单击“全周边”。
      5. 要显示指示值,请在“指示自”和“指示到”框中输入值。
        注: 此选项仅在 ISO 13715:2017(E) 修订版中可用。
      6. 要指定边数,请在“边数”框中输入一个值。
        注: 此选项仅在 ISO 13715:2017(E) 修订版中可用。
  6.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