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LET(命令)

为两个二维对象的边加圆角。

外圆角或圆角是在两个二维对象之间创建相切的圆弧。

圆角可以在两个相同或不同对象类型的对象之间创建:二维多段线、圆弧、圆、椭圆、椭圆弧、直线、射线、样条曲线和参照线。

创建二维圆角

在此示例中,将创建与选定直线相切的圆弧,直线将进行修剪以便与圆弧端点相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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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为对象创建圆角,请执行以下操作:

  1. 单击“圆角”alt 或在命令行中输入 F。
  2. 在命令选项中选择“半径”、输入半径,然后按 Enter 键。此数字将是为其创建圆角的两个对象之间圆弧的半径。
  3. 选择第一个对象。
  4. 选择第二个对象。

如果对象相交,将基于对象的交点修剪这些对象。如果对象不相交,将延伸对象,直到它们相交。

创建二维圆角时将显示以下提示:

最高层级的对象

选择两个对象中的第一个或二维多段线的第一条线段以定义圆角。

第二个对象

选择第二个对象或二维多段线的第二条线段以定义圆角。

如果选定对象是二维多段线的直线段,则线段可以彼此相邻或者被另一条线段隔开。当选定线段被一条线段隔开时,将删除这条将它们分隔的线段并将其替换为圆角。

创建的弧的方向和长度由用于选择对象而拾取的点确定。始终选择距离您希望绘制圆角端点的位置最近的对象。

alt

选择圆时,圆不用进行修剪;绘制的圆角将与圆平滑地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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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不会修改长度不足以容纳圆角半径的线段。

半径

设置后续圆角的半径;更改此值不会影响现有圆角。

注意:零半径值可用于创建锐角。为两条直线或二维多段线的线段创建半径为零的圆角会延伸或修剪对象以使其相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