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可以创造气氛、突出显示并产生戏剧性效果。
可以使用“Create light”工具或使用“Multi-lister”创建灯光。可以使用灯光选项为您创建的任何新灯光设置特性。
默认情况下,在您创建灯光时,会按顺序对其进行命名:“Light”、“Light#2”,依此类推。但是,为了避免混淆,请在创建时命名所有灯光。如果您让系统指定默认名称,并在以后合并两个或多个文件,则所有灯光都将重新编号以避免重复名称。那样,可能很难按名称区分灯光。
不会显式将“Light#1” 作为名称使用;具有给定名称的第一个灯光将隐式编号为 1。
如果工具架不可见,请选择“Windows”>“Shelves”。
此时将在“Multi-lister”中显示新的灯光样例,并且建模窗口中将出现新的灯光图标。每种类型的灯光都有一个唯一的建模窗口图标和“Multi-lister”样例。
此外,建模窗口中将显示灯光操纵器。
(若要显示某个现有灯光的操纵器,请选择“Pick”>“Object” 工具,选择该灯光,然后选择“Light”工具。)
大多数灯光都有一个控制灯光位置的操纵器。聚光灯有两个操纵器:一个操纵器控制灯光的位置,另一个操纵器控制其方向(观察点)。每个操纵器由一个位于其中心的方形图标和三个在 X、Y 和 Z 方向上从中心辐射出去的彩色箭头图标组成。
通过拖动一个方形图标,您可以跨视图平面(在正交窗口中)或与地平面平行(在透视窗口中)移动灯光或灯光的观察点。通过在拖动方形图标的同时按住 键 (Windows) 或
键 (Mac),可以将灯光捕捉到栅格点。
通过拖动箭头图标,可以在 X、Y 或 Z 方向上移动灯光或灯光的观察点。
执行下列操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