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并编辑光源样式中的光源。
访问: |
在功能区上,单击
“渲染”选项卡
或 在“光源样式”对话框的样式列表中,单击光源。 |
控制光源的类型和布置。
类型 |
指定以下其中一种光源类型,以控制光源所提供的照明量。默认设置为“平行光”。 |
开/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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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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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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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任何类型的光源发出光和投影的方式。
亮度 |
指定光源提供的照明量。范围为 0 至 100,默认为 0。 |
颜色 |
指定光源的颜色。默认颜色为白色。 |
定义光源样式中的阴影。在光源样式树中选择了光源样式时可用。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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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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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度 |
通过滑块来控制场景中光源的照明亮度和照明量。范围为 0 至 100,默认密度为 0。 |
光源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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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平行光源的特性。仅当在“常规”选项卡上将光源类型设置为“平行光”时才可用。
纬度 |
拖动滑块或输入值,以指定光源偏离 XY 平面的纬度角度。创建光源时,值取决于输入。范围为 -90.0 到 90.0 度。 |
经度 |
拖动滑块或输入值,以指定光源偏离 YZ 平面的经度角度。创建光源时,值取决于输入。范围为 -180.0 到 180.0 度。 |
设置点光源的特性。仅当在“常规”选项卡上将光源类型设置为“点”时才可用。
位置 |
指定光源位置的 X、Y 和 Z 坐标值。 |
衰减 |
从列表中选择值,以描述光线的减弱和距光源距离的关系:“无”、“倒数”或“倒数的平方”。 |
起始距离 |
指定距光源(从此开始光衰减)的距离(长度值)。选择的“衰减”值为“无”时不可用。默认值为“无”和 0.0。 |
设置聚光灯的特性。仅当在“常规”选项卡上将光源类型设置为“聚光灯”时才可用。
位置 |
指定光源位置的 X、Y 和 Z 坐标值。 |
目标 |
指定光源目标的 X、Y 和 Z 坐标值。 |
衰减 |
从列表中指定值,以描述光线的减弱和距光源距离的关系:“无”、“倒数”或“倒数的平方”。 |
起始距离 |
指定距光源(从此开始光衰减)的距离(长度值)。选择的“衰减”值为“无”时不可用。默认值为“无”和 0.0。 |
聚光角 |
指定聚光灯的角度。角度范围为 1.0 至 150.0 度,默认为 45 度。 |
衰减角 |
指定聚光灯的衰减角度。角度范围为 1.0 至 150.0 度,默认为 50.0 度。 |
在“光源样式”对话框的样式列表中,在任意光源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使用以下命令:
重命名光源 |
选择此选项后,可将光源名称置于编辑模式,输入新名称并在编辑字段外单击,即完成光源重命名。 |
新建光源 |
显示“新建光源定义”对话框。进行所需的选择和设置,然后单击“确定”以添加新光源。 |
删除光源 |
将所选光源从所选样式中删除。 |
创建局部光源 |
使用所选的光源设置创建新的局部光源。局部光源节点位于场景浏览器的“局部光源”文件夹中。 |
在浏览器中,在“光源样式”节点下的光源列表中,可以在任意光源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使用以下命令:
复制光源 |
使用选定光源参数创建新光源。新光源将稍微偏离选定光源。 |
编辑 |
为所选光源显示“编辑”对话框。可以更改光源类型、参数和位置。 |
移动 | 激活“三维移动”命令以便重置光源。单击并拖动空间坐标轴箭头以重新定位光源。 |
已启用 |
启用的光源可供选择,并会影响场景。禁用时,可以在浏览器中选择光源,而不会影响场景 |
删除 | 删除所选的光源。可从“局部光源”文件夹和图形区域中删除节点。 |
光源动画制作 | 显示“光源动画制作”对话框。用户为当前动画操作的结束定义光源位置和参数。 |
可见性 | 切换场景中光源的可见性。光源效果在场景中仍然可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