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曲線」(「3D 草圖」) 對話方塊

螺旋曲線 (3D 草圖)

存取方式

「功能區」: 「3D 草圖」頁籤 「繪製」面板 「螺旋曲線」

「螺旋曲線」指令可建立由螺旋曲線、中心線、直徑標註和高度標註 (如果適用) 組成的螺旋曲線物件。

在「3D 草圖」環境中指定圖形區域中的點,以定義螺旋曲線的大小和位置。在「螺旋曲線」對話方塊中,可指定曲線的其他方面 (例如節距、迴轉與推拔)。

建立後,加入約束或使用「3D 移動/旋轉」指令進一步定位螺旋曲線物件。

螺旋造型

「螺旋造型」頁籤指定如何建立螺旋曲線。

類型

選取兩個參數以指定:「節距與迴轉」、「迴轉與高度」、「節距與高度」或「螺旋」。指定這 3 個參數中的 2 個參數。第三個參數由計算得出。

節距與迴轉 透過指定節距和轉數建立螺旋曲線。透過在圖形區域選取以下三點來定義「螺旋曲線」:

  • 軸線起點
  • 軸線上的點 (該點也指定方向)
  • 直徑上的點 (該點也指定螺旋起點)

在圖形區域中點選起點和端點。直徑點是可選的,並可在對話方塊中指定。直徑上的點投影至起點平面上 (正垂於中心線)。

迴轉與高度 透過指定轉數和螺旋曲線高度來建立螺旋曲線。

節距與高度 透過指定螺旋曲線的節距和高度來建立螺旋曲線。

螺旋 指定螺旋的轉數。

可透過選取圖形區域中以下三個點即可定義「節距與高度」、「迴轉與高度」和「旋螺旋曲線」:

  • 軸線起點
  • 軸線端點 (該點也指定方向)
  • 直徑上的點 (該點也指定螺旋起點)

在圖形區域中點選起點和端點。直徑點是可選的,並可在對話方塊中指定。

僅「節距與高度」和「迴轉與高度」選項 將直徑上的點投影到起點的平面 (與中心線正垂)。

直徑

指定螺旋曲線的直徑。

高度

指定螺旋曲線的高度。

節距

指定每個迴轉的高程增益。

迴轉

指定轉數。迴轉數必須大於零,但可以包括局部迴轉 (例如 1.5 個迴轉)。迴轉圈數包括終止條件 (如果指定的話)。

推拔

指定所有螺旋類型 (「旋螺旋」除外) 的推拔角度 (如果需要)。

旋轉

指定螺旋曲線是順時鐘旋轉還是逆時鐘旋轉。

螺旋線端

指定螺旋曲線起點和端點的終止條件。只有螺旋線會展平,而螺旋曲線的輪廓不會展平。

「自然」或「平直」

按一下向下箭頭以指定螺旋曲線兩端是自然的還是平直的。兩個端點的終止條件可以不同。

轉移角度

螺旋曲線完成轉移所經過的距離 (以度為單位,通常小於一個迴轉)。範例顯示頂端採用自然端點,底端採用四分之一圈的轉移 (90 度),沒有平頭角度。

平頭角度

螺旋曲線在無節距 (平直) 轉移之後的延伸距離 (以度為單位)。提供從迴轉螺旋曲線端點到平直端點的轉移。範例顯示了與前面顯示的「轉移角度」相同的螺旋曲線,但指定了半圈 (180 度) 的平頭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