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曲線 (3D 草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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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旋曲線」指令可建立由螺旋曲線、中心線、直徑標註和高度標註 (如果適用) 組成的螺旋曲線物件。
在「3D 草圖」環境中指定圖形區域中的點,以定義螺旋曲線的大小和位置。在「螺旋曲線」對話方塊中,可指定曲線的其他方面 (例如節距、迴轉與推拔)。
建立後,加入約束或使用「3D 移動/旋轉」指令進一步定位螺旋曲線物件。
「螺旋造型」頁籤指定如何建立螺旋曲線。
選取兩個參數以指定:「節距與迴轉」、「迴轉與高度」、「節距與高度」或「螺旋」。指定這 3 個參數中的 2 個參數。第三個參數由計算得出。
節距與迴轉 透過指定節距和轉數建立螺旋曲線。透過在圖形區域選取以下三點來定義「螺旋曲線」:
在圖形區域中點選起點和端點。直徑點是可選的,並可在對話方塊中指定。直徑上的點投影至起點平面上 (正垂於中心線)。
迴轉與高度 透過指定轉數和螺旋曲線高度來建立螺旋曲線。
節距與高度 透過指定螺旋曲線的節距和高度來建立螺旋曲線。
螺旋 指定螺旋的轉數。
可透過選取圖形區域中以下三個點即可定義「節距與高度」、「迴轉與高度」和「旋螺旋曲線」:
在圖形區域中點選起點和端點。直徑點是可選的,並可在對話方塊中指定。
僅「節距與高度」和「迴轉與高度」選項 將直徑上的點投影到起點的平面 (與中心線正垂)。
指定螺旋曲線的直徑。
指定螺旋曲線的高度。
指定每個迴轉的高程增益。
指定轉數。迴轉數必須大於零,但可以包括局部迴轉 (例如 1.5 個迴轉)。迴轉圈數包括終止條件 (如果指定的話)。
指定所有螺旋類型 (「旋螺旋」除外) 的推拔角度 (如果需要)。
指定螺旋曲線是順時鐘旋轉還是逆時鐘旋轉。
指定螺旋曲線起點和端點的終止條件。只有螺旋線會展平,而螺旋曲線的輪廓不會展平。
按一下向下箭頭以指定螺旋曲線兩端是自然的還是平直的。兩個端點的終止條件可以不同。
螺旋曲線完成轉移所經過的距離 (以度為單位,通常小於一個迴轉)。範例顯示頂端採用自然端點,底端採用四分之一圈的轉移 (90 度),沒有平頭角度。
螺旋曲線在無節距 (平直) 轉移之後的延伸距離 (以度為單位)。提供從迴轉螺旋曲線端點到平直端點的轉移。範例顯示了與前面顯示的「轉移角度」相同的螺旋曲線,但指定了半圈 (180 度) 的平頭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