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彩現影像的一般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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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取:  | 
功能區:
「彩現」頁籤 
 
「彩現」面板 
 
「彩現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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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您選取「描影」或「插圖」彩現類型時,它會套用至整個影像。一次只能套用一種類型。對已套用類型的變更必須在影像編輯器中做為後置處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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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寬度和高度  | 
 指定彩現影像的寬度和高度。若要使用「測量」指令或從最近使用的值中進行選擇,請按一下輸入方塊上的箭頭並從功能表中進行選取。可以調整輸入方塊中的任何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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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鎖住縱橫比  | 
 當選取此選項時,將保持由目前影像寬度和高度定義的縱橫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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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機  | 
 指定作用中文件的相機。 當沒有指定任何相機時,預設為目前視圖。目前視圖使用視圖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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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明型式  | 
 提供一個照明型式清單,可以從中進行選取。如果沒有任何可用的照明型式,將使用塑型環境中的標準照明型式彩現影像。 如果塑型環境中使用以影像為基礎的照明 (IBL) 型式,並且您在「彩現影像」對話方塊中選取「目前照明」,則僅將使用照明型式中的標準光源彩現場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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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場景型式  | 
 提供一個場景型式清單,供您選取場景型式。如果沒有可用的場景型式,則使用目前的 Autodesk Inventor 背景來彩現影像。 如果使用目前背景做為場景型式,則地面陰影和反射的作用中塑型環境設定會套用至彩現影像。 如果您選取「目前背景」並且在啟用「顯示場景影像」選項的情況下使用以影像為基礎的照明,將會使用「應用程式選項」>「背景」中的影像。不支援將 IBL 背景影像做為 Studio 背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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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現類型  | 
 有兩種彩現類型。「描影」使用指定的外觀和材料。「插圖」提供型式化的選項。選項由選取的類型定義。 視覺型式不能做為輸出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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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儲存彩現影像  | 
 如果選取此選項,則會啟用檔案瀏覽器並啟動「開啟」對話方塊,您可以在該對話方塊中輸入名稱、選取位置以及為彩現影像選擇 BMP、JPEG、PNG、GIF 或 TIFF 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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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瀏覽視窗  | 
 展示所選或輸入的用於儲存彩現的路徑和檔名。按一下右側的瀏覽圖示,以啟動「開啟」對話方塊。在選取「儲存彩現的影像」後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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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除鋸齒  | 
         註: 建議僅當您使用「柔和陰影」和「欄位深度」時進行最高品質消除鋸齒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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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實反射  | 
 場景物件會反射在光澤的表面上。如果未選取此選項,將使用在「外觀」或「場景型式」中指定的影像貼圖,此時彩現所用的時間會減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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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顏色填滿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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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層級 使用滑棒表示顏色層級。預設為 2。未選取任何來源時不可用。 顯示高亮光 選取此選項後,將顯示鏡面值為 50% 的亮顯。未選取任何來源時不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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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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