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彩現影像的一般設定。
存取: |
功能區: 「彩現」頁籤 「彩現」面板 「彩現影像」 |
當您選取「描影」或「插圖」彩現類型時,它會套用至整個影像。一次只能套用一種類型。對已套用類型的變更必須在影像編輯器中做為後置處理執行。
寬度和高度 |
指定彩現影像的寬度和高度。若要使用「測量」指令或從最近使用的值中進行選擇,請按一下輸入方塊上的箭頭並從功能表中進行選取。可以調整輸入方塊中的任何值。 選取輸出大小 提供一個值清單,可以從中選取輸出大小。 |
鎖住縱橫比 |
當選取此選項時,將保持由目前影像寬度和高度定義的縱橫比。 |
相機 |
指定作用中文件的相機。 當沒有指定任何相機時,預設為目前視圖。目前視圖使用視圖相機。 |
照明型式 |
提供一個照明型式清單,可以從中進行選取。如果沒有任何可用的照明型式,將使用塑型環境中的標準照明型式彩現影像。 如果塑型環境中使用以影像為基礎的照明 (IBL) 型式,並且您在「彩現影像」對話方塊中選取「目前照明」,則僅將使用照明型式中的標準光源彩現場景。 |
場景型式 |
提供一個場景型式清單,供您選取場景型式。如果沒有可用的場景型式,則使用目前的 Autodesk Inventor 背景來彩現影像。 如果使用目前背景做為場景型式,則地面陰影和反射的作用中塑型環境設定會套用至彩現影像。 如果您選取「目前背景」並且在啟用「顯示場景影像」選項的情況下使用以影像為基礎的照明,將會使用「應用程式選項」>「背景」中的影像。不支援將 IBL 背景影像做為 Studio 背景。 |
彩現類型 |
有兩種彩現類型。「描影」使用指定的外觀和材料。「插圖」提供型式化的選項。選項由選取的類型定義。 視覺型式不能做為輸出參考。 |
儲存彩現影像 |
如果選取此選項,則會啟用檔案瀏覽器並啟動「開啟」對話方塊,您可以在該對話方塊中輸入名稱、選取位置以及為彩現影像選擇 BMP、JPEG、PNG、GIF 或 TIFF 格式。 |
瀏覽視窗 |
展示所選或輸入的用於儲存彩現的路徑和檔名。按一下右側的瀏覽圖示,以啟動「開啟」對話方塊。在選取「儲存彩現的影像」後可用。 |
消除鋸齒 |
指定無消除鋸齒。 指定低消除鋸齒。 指定高消除鋸齒。 指定最高消除鋸齒。 註: 建議僅當您使用「柔和陰影」和「欄位深度」時進行最高品質消除鋸齒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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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實反射 |
場景物件會反射在光澤的表面上。如果未選取此選項,將使用在「外觀」或「場景型式」中指定的影像貼圖,此時彩現所用的時間會減少。 |
顏色填滿 |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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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級 使用滑棒表示顏色層級。預設為 2。未選取任何來源時不可用。 顯示高亮光 選取此選項後,將顯示鏡面值為 50% 的亮顯。未選取任何來源時不可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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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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