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物件分類

物件類別為您的組織定義一組標準物件。使用者將其中一個標準物件加入至使用物件分類的圖面時,會使用您定義的性質建立一個「已分類」的物件。

設置物件分類的步驟

定義物件類別的步驟

  1. 選取物件類別的範例物件。
  2. 如果未貼附物件定義檔,請於指令提示下輸入 attachdef 並貼附檔案。
  3. 「工作窗格」「地圖總管」頁籤上,在「物件類別」上按一下右鍵。按一下「定義物件類別」
  4. 提示選取範例物件時,選取所需的範例物件。按 Enter。
  5. 「定義物件分類」對話方塊中輸入名稱和描述。
  6. 若要使此物件類別以既有物件類別為基礎,請從「根據」清單中選取既有的物件類別。

    若要僅將此物件類別用做基準,請選取「僅做為基準物件分類使用」

  7. 「套用至」頁籤上,選取此物件類別的物件類型。
  8. 「性質清單」頁籤上,選取您要包括在定義中的每個性質。對於每個性質,請輸入預設值和可能的值範圍

    若要指定線粗,請將小數值輸入為整數。例如,若要指定線粗為 0.13,請輸入 13。

    若要定義新性質,請按一下「新性質」。在「新性質」對話方塊中,指定新性質的品類和名稱。

  9. 「類別設定」頁籤上,選取用於建立圖徵的物件。例如,如果要定義道路的物件類別,請選取「聚合線」做為建立方法。

可以建立物件類別的層次結構。以既有物件類別為基礎建立新物件類別時,新物件類別將具有基準類別的所有性質。

以既有類別為基礎建立新物件類別的步驟

  1. 定義物件類別。
  2. 對於「基於」,請選取新物件類別要為基礎的物件類別。

    基準物件類別的所選取性質將顯示在清單中。

  3. 無法清除基準物件類些的任何性質,但是可以編輯性質屬性,包括預設值和可允許的值範圍。
  4. 加入所需的任何其他性質,並完成定義物件類別。

將物件類別指定為僅用作基準類別的步驟

  1. 定義物件類別。
  2. 「定義物件分類」對話方塊中,選取「僅作為基準物件分類使用」

定義物件類別時,可以為使用物件類別建立的新物件指定可允許的值範圍和預設值。

指定性質的預設值和範圍的步驟

  1. 「定義物件分類」對話方塊「套用至」頁籤上的建立物件類別並選取物件類型。
  2. 「性質清單」頁籤上,選取性質。
  3. 性質屬性下,對於「預設」,輸入此性質的預設值。
  4. 對於範圍,請指定可允許值的範圍。

    按一下「…」以從屬性清單中選取 (如果可用),否則請輸入值。

    • 若要輸入值清單,請用逗號將值分隔,例如:1,5,9
    • 若要輸入數字範圍,請用方括號將第一個和最後一個數字含括起來,並用逗號將數字分隔,例如:[3,7]
    • 可以將範圍與其他值結合,例如:1,[3,7],9
    • 若要刪除範圍,請輸入兩條虛線 (「--」)。

修改物件類別定義的步驟

  1. 開啟包含用要修改的物件類別分類的物件的圖面。
  2. 如果未貼附物件分類檔案,請於指令提示下輸入 attachdef 並貼附檔案。
  3. 「工作窗格」「地圖總管」頁籤上,在要修改其定義的物件類別上按一下右鍵。按一下「定義物件類別」
  4. 選取範例物件。此物件必須用要修改的物件類別進行分類。
  5. 「定義物件分類」對話方塊中,修改性質。
    • 無法變更用於圖徵的物件類型。
    • 「性質清單」頁籤上,選取或清除要包括在定義中的性質。對於每個新性質,請輸入預設值和可能的值範圍

      若要指定線粗,請將小數值輸入為整數。例如,若要指定線粗為 0.13,請輸入 13。

    • 「類別設定」頁籤上,指定要顯示的圖徵圖示,並指定是否在「工作窗格」「地圖總管」頁籤上顯示資料。

物件分類檔案包含有關已定義的物件類別的資訊。

建立新物件分類檔案的步驟

  1. 「工作窗格」「地圖總管」頁籤上,在「物件類別」上按一下右鍵。按一下「新定義檔」
  2. 「新物件類別定義檔」對話方塊中,指定新物件分類檔案的名稱。按一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