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线条和基于轮廓的对象中减去的步骤

使用以下步骤可从线条、AEC 多边形、体量元素拉伸、空间或者包含其中任何对象的图块减去选定部分,而无需重新绘制任何余下的构件。也可以将矩形角指定为减去部分。要减去的部分可以包含线、多段线(闭合或开放)、圆弧、圆、文字或图案填充,也可由其描绘轮廓。如果减去操作删除了闭合多段线的一部分,则该多段线会重新创建为闭合多段线。如果减去操作平分了一条闭合多段线,则生成的两个部分将会重新创建为相互独立的闭合多段线。但是,如果减去操作平分了图案填充,该图案填充仍会保持为单个线条图元,可通过单击每个“部分”选择该图元。

注: 此操作减去的任何部分都会实际从图形中删除。如果只想从视图中隐藏线条,可能需要使用 OBSCURE 命令。
  1. 如果线条尚不存在,请绘制描绘要减去部分的轮廓的线条。
  2. 选择要减去所描绘部分的线条或对象。
  3. 依次单击“常用”选项卡 “修改”面板 “合并减去”下拉菜单 “减去”.
  4. 按 Enter 键,然后指定要从对象减去的矩形造型。
  5. 或者,选择描绘要减去部分的轮廓的线条,然后按 Enter 键。
  6. 按 Enter 键保留选定线条,或输入 y(是)删除该线条。

    使用现有多段线减去图块部分

    通过指定矩形角减去图块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