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以下步骤可以在显示集中添加或删除显示模式。对显示集所做的修改将会影响到使用该显示集的每个显示配置。
在显示集中添加或删除显示模式时,请记住下列几点:
编辑显示集
如果希望 . . . | 则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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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对象的显示模式添加到显示集 | 滚动列表以找到该对象。选择要使用的显示模式。如果显示模式下方没有出现复选框,则表示该对象没有显示模式。 |
将对象的显示模式从显示集中删除 | 滚动列表以找到该对象。清除要删除的显示模式。 |
让显示集中所有对象使用相同的显示模式。 | 在显示模式的名称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全选”。请确保清除此显示集中对象的任何其他显示模式。 |
从显示集中删除对象 | 滚动列表以找到该对象。在对象名称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全部清除”。 |
将所有显示模式添加到显示集中的所有对象 | 在“对象”标题区域中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选择所有显示模式”。 |
清除显示集中所有对象的所有显示模式 | 在“对象”标题区域中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清除所有显示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