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以下步骤可以从现有项目中复制项目标准设置。
复制项目标准将会复制以下标准设置:
- 将样式和显示标准图形复制或引用到新项目中
- 将 AutoCAD 标准图形复制或引用到新项目中
- 将标准图形与样式类型之间的关联关系复制到新项目中
- 将同步设置复制到新项目中
将现有项目的标准复制到新项目时,可以在新项目中从标准图形的原始位置进行引用,也可以将标准图形复制到新项目中。
- 如果已复制项目的项目标准图形位于原始项目文件夹内,那么这些图形会复制到新项目中。如果希望所创建的每个项目都分别有一组项目标准图形,则需如此操作。这样,便可对每组项目标准执行项目特定的修改。
- 如果已复制项目的标准图形位于原始项目文件夹外,那么,这些图形将不会复制到新项目中,但会从其原始位置进行引用。如果项目标准不是特定于一个项目,而是部门特定或公司范围的标准,则可如此操作。如果修改了被多个项目引用的项目标准图形,则所有项目均能与所做修改保持同步。
- 依次单击“打开”“项目”。
- 选择要为其设置 AutoCAD 标准的项目,单击鼠标右键,再单击“项目特性”。
- 展开“高级”并单击“项目标准”。
- 单击“标准样式”选项卡。
- 单击 。
- 在“选择项目”对话框中,选择要从中复制项目标准的项目文件 (APJ),然后单击“打开”。
- 选择复制设置。
如果希望... |
则... |
使用已复制的项目标准覆盖现有的项目标准 |
单击“删除现有标准”。 |
将所选项目中的项目标准添加到任何现有项目标准中 |
单击“将已复制的标准添加到当前标准”。 如果现有设置与复制的设置不一致,则复制的设置将替换现有设置。
|
- 单击“确定”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