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视图图形特性的步骤

使用以下步骤可以修改视图图形的常规特性、上下文特性或内容特性。

如果修改了视图图形中包含的构件的名称或位置(常规特性),请重新指定项目路径。

如果修改了视图图形中包含的构件的层或分区指定(上下文特性),请在图形中重新加载外部参照。

  1. 在快速访问工具栏上,单击“项目导航器”
  2. 单击“视图”选项卡。
  3. 在图形管理器中,选择视图图形,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特性”。
  4. 在“修改<视图类型>视图”对话框的左窗格中,单击“常规”类别,然后根据需要修改常规视图特性:
    如果希望... 则...
    修改视图图形的名称 输入新名称。如果已将项目编号作为项目文件名的前缀,则不需要在此处输入前缀。含有前缀的完整名称将显示在“文件名称”下面。

    修改名称时,系统会提示您重新指定项目路径。

    修改视图图形的说明 单击“说明”设置,修改视图图形的说明,然后单击“确定”。
    修改视图图形的类别 从“类别”列表选择一个类别。

    修改类别时,系统会提示您重新指定项目路径。

    危险: 为在 AutoCAD Architecture 2010 以前版本中保存的项目重新指定路径时,图形将以新文件格式保存。将无法在 AutoCAD Architecture 2010 以前的版本中打开这些图形。如果将项目与项目标准同步,也将以新文件格式保存项目图形。
  5. 在“修改<视图类型>视图”对话框的左窗格中,单击“上下文”类别,然后根据需要修改要包含在视图图形中的层和分区。
  6. 在“修改<视图类型>视图”对话框的左窗格中,单击“内容”类别,然后根据需要修改视图图形的选定构件:
    如果希望... 则...
    将构件或类别添加到视图图形中 选择所需构件或类别。
    从视图图形中删除构件或类别 选择相应构件或类别。
    修改构件的参照模式 在构件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下列命令之一:
    • 若要将之前覆盖的构件附着到视图,请单击“设置所有要附着的对象”。
    • 若要将之前附着的构件覆盖到视图,请单击“设置所有要覆盖的对象”。
    注: 如果其中一个命令无法使用,则表示已选择其模式。
  7.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