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以下步骤可以修改视图图形的常规特性、上下文特性或内容特性。
如果修改了视图图形中包含的构件的名称或位置(常规特性),请重新指定项目路径。
如果修改了视图图形中包含的构件的层或分区指定(上下文特性),请在图形中重新加载外部参照。
如果希望... |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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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视图图形的名称 | 输入新名称。如果已将项目编号作为项目文件名的前缀,则不需要在此处输入前缀。含有前缀的完整名称将显示在“文件名称”下面。
修改名称时,系统会提示您重新指定项目路径。 |
修改视图图形的说明 | 单击“说明”设置,修改视图图形的说明,然后单击“确定”。 |
修改视图图形的类别 | 从“类别”列表选择一个类别。
修改类别时,系统会提示您重新指定项目路径。 |
如果希望... |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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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构件或类别添加到视图图形中 | 选择所需构件或类别。 |
从视图图形中删除构件或类别 | 选择相应构件或类别。 |
修改构件的参照模式 | 在构件上单击鼠标右键,然后选择下列命令之一:
注: 如果其中一个命令无法使用,则表示已选择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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