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剖面的第一步是绘制穿过建筑模型的剖面线。剖面线定义了从建筑模型中提取的剖面范围。
剖面线是双向的,您可以在视觉上、使用定点设备或通过输入数值,指定剖面线的长度和深度。默认情况下,剖面线高度与模型高度一样。如果要修改高度,请选择剖面线,然后在“特性”选项板中,将“对高度使用模型范围”的值修改为“否”。
从剖面线生成剖面对象时,要指定创建的剖面对象的类型。
当创建... | 结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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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剖面对象 | 来自建筑模型的正投影。 |
三维剖面对象或活动剖面时 | 剖面线中定义的建筑模型的区域。 |
从剖面线创建活动剖面视图时,并不会创建新的剖面对象,而是切换到三维建筑模型的特殊视图。您不用选择要包含在剖面中的对象,活动剖面视图会包含图形中的所有对象。剖面线控制对象在活动剖面视图中的显示方式。剖面线边界体中的对象或对象的一部分会保留其原始显示特性。位于剖面线边界体外部的对象或对象的某些部分可能完全不显示,或者使用剖切体特殊显示构件显示。
在平面图中,剖面线的显示方式与在施工设计文档中的显示方式相同。剖面标记指向剖面被剖切的方向。
查看平面图中的剖面线与剖面标记
在等轴测视图中,会显示相同的剖面线,但带有定义剖面范围的边界。
查看等轴测视图中的剖面线
您可以修改剖面线以控制所创建的剖面。使用剖面线可以修改剖面的高度和造型。您还可以将下沿线添加到剖面中以创建剖面子划分。
您可以在生成剖面之前或之后修改剖面线和剖面线线段的特性。修改剖面线特性之后,您可以将修改应用到以前使用剖面线创建的剖面。
您可以在剖面线特性中设置图形子划分。这些子划分会被添加到您创建的二维或三维剖面中。子划分是以距剖面线的剖切面的距离来指定的。您可以控制子划分的线宽以及其他显示特性,以便将不同的深度层级添加到剖面中。例如,您可以使用较粗的线宽来显示一个子划分,而用较细的线宽显示另一个子划分,以表明第一个子划分位于第二个子划分的前面。
您可以将子划分的显示特性和材质的显示特性配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