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项目标准图形中的类型

对项目标准执行不同类型的修改时,需要对项目应用不同的操作。

修改类型 必需的操作
修改标准样式或显示设置
  • 记录样式或显示设置的版本
  • 保存项目标准图形
  • 同步项目图形
  • 同步其他项目标准图形(可选)
重命名标准样式或显示设置
  • 重命名样式或显示设置
  • 保存项目标准图形
  • 将样式或显示设置复制到项目图形中
  • 在项目图形中指定样式或显示设置
  • 删除项目图形中的旧版名称
注: 重命名样式不算作是对样式进行修改,因而不能同步。
添加新的标准样式或显示设置
  • 创建新的样式或显示设置
  • 保存项目标准图形
  • 将样式或显示设置复制到项目图形中
  • 将样式或显示设置复制到其他项目标准图形中(可选)
删除标准样式或显示设置
  • 确认项目不再需要该样式或显示设置。
  • 删除样式或显示设置
  • 保存项目标准图形
  • 删除项目图形中的样式或显示设置

修改标准样式或显示设置:修改标准样式或显示设置(重命名除外)时,需要同步那些使用该样式或显示设置的项目图形。如果其他项目标准图形使用了该标准样式或显示设置,那么也需要同步这些图形。

重命名标准样式或显示设置:重命名样式或显示设置类似于创建新样式。已重命名的样式的先前版本历史会保留下来。如果希望在项目图形或另一个项目标准图形中使用重命名后的对象,则需在此进行复制。应该删除项目图形或项目标准图形中旧名称的所有实例。

添加新的标准样式或显示设置:如果已将新的标准样式或显示设置添加到标准图形中,并且希望在项目图形或另一个项目标准图形中使用该样式,则需通过“样式管理器”和“显示管理器”或通过工具选项板将其复制到这些图形中。一旦复制,将来的同步中将包括这些新的样式或显示设置。

删除标准样式或显示设置:从标准图形中删除标准样式或显示设置时,项目图形中该样式的实例在后续同步中将被识别为未标准化实例。未标准化的实例同样应该从这些图形中删除。

注: 标准样式和显示设置只能在其标准图形中删除。同步过程不会删除未使用的标准样式或显示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