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标准对象从项目图形添加到项目标准图形的步骤

可以将未标准化的样式或显示设置从当前项目图形添加到项目标准。例如,如果您在项目图形中创建了复合样式并要将其添加到标准中,则可如此操作。

如果要以此方式将样式添加到项目标准中,那么,除了将该样式复制到标准图形之外,还需确认已在项目配置中为该标准图形选择了相应的样式类型。否则,该样式不会用作标准。例如,如果将一个墙样式从项目图形复制到标准图形“Standards 1.dwg”中,则需确保在项目配置中为“Standards 1.dwg”选中了“墙样式”类型。

在将样式或显示设置复制到项目标准后,需要同步项目以使用新的标准对象。

  1. 从项目导航器中打开一个项目图形。
  2. 依次单击“管理”选项卡 “样式和显示”面板 “样式管理器”“显示管理器”
  3. 将新样式或显示设置添加到当前项目图形。
  4. 选择新样式或显示设置,单击鼠标右键,再单击“从图形更新标准”。
    注: 可在此处选择多个项。

    新样式或显示设置将列在底部面板中,该面板上显示了项目图形中不包含在项目标准内的样式和显示设置。

  5. 若要将样式或显示设置添加到项目标准图形从而使其成为标准样式或显示设置,请在“操作”下拉列表中选择“添加到项目标准”。
    注: 如果将显示设置添加到项目标准中,则该显示设置将会添加到显示标准图形中。如果将样式添加到项目标准中,则该样式将添加到搜索顺序中的第一个项目标准图形(此标准图形已在项目标准配置中与该样式类型关联)中,如“设置标准样式和显示设置的步骤”中所述。
  6. 若要跳过未标准化的样式或显示设置,请从“操作”下拉列表中选择“跳过”。

    在这种情况下,未标准化的对象将保留在项目图形中,而不会输入到标准中。

  7. 若要忽略样式或显示设置,请从“操作”下拉列表中选择“忽略”。

    在这种情况下,在将来的更新中不会再次列出非标准对象,除非选中了“显示要在项目标准同步期间忽略的对象集”,或在“样式管理器”或“显示管理器”中删除了样式或显示设置对应的“忽略”标记,如“从同步中排除样式和显示设置的步骤”中所述。

  8. 单击“确定”。
  9. 在“样式管理器”或“显示管理器”中,单击“确定”或“应用”。
  10. 单击“是”保存更新后的项目标准图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