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未标准化的样式或显示设置从当前项目图形添加到项目标准。例如,如果您在项目图形中创建了复合样式并要将其添加到标准中,则可如此操作。
如果要以此方式将样式添加到项目标准中,那么,除了将该样式复制到标准图形之外,还需确认已在项目配置中为该标准图形选择了相应的样式类型。否则,该样式不会用作标准。例如,如果将一个墙样式从项目图形复制到标准图形“Standards 1.dwg”中,则需确保在项目配置中为“Standards 1.dwg”选中了“墙样式”类型。
在将样式或显示设置复制到项目标准后,需要同步项目以使用新的标准对象。
新样式或显示设置将列在底部面板中,该面板上显示了项目图形中不包含在项目标准内的样式和显示设置。
在这种情况下,未标准化的对象将保留在项目图形中,而不会输入到标准中。
在这种情况下,在将来的更新中不会再次列出非标准对象,除非选中了“显示要在项目标准同步期间忽略的对象集”,或在“样式管理器”或“显示管理器”中删除了样式或显示设置对应的“忽略”标记,如“从同步中排除样式和显示设置的步骤”中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