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注角度尺寸的步骤

计算两条直线、两个平面、两个矢量或平面和矢量之间的角度。

  1. “原点”选项卡 > “报告”面板 > “标注”中,选择下列选项之一:
    • 角度:直线到直线
    • 角度:平面到平面
    • 角度:矢量到矢量
    • 角度:平面到矢量
  2. 指定后续选项的值。这些选项适用于所有角度类型。

    有关在多个对话框中使用的常规选项的定义,请参见“尺寸”对话框选项参考

    • 名称
    • 使用名义值
    • 可见
    • 报告中输出
    • 角度 — 要将测量角度与其名义值进行比较,请选择“使用名义值”,然后输入参考项目与角度公差之间的名义角度。

      单击 以报告参考项目之间的优角。该按钮将变为

      单击 以报告参考项目之间的内角。该按钮将变为

  3. 为要标注尺寸的角度类型指定其他选项。
    • 直线到直线的角度
      • 简单测量行为
      • 隐藏符号信息
      • 参考平面 — 选择将直线投影到以及在其上计算角度的平面。参考平面的矢量确定计算角度的正方向。
      • 参考线 1参考线 2 — 选择形成要测量角度的直线。

        角度是使用直线中距离其方向箭头最近的直线部分从直线 1 到直线 2 进行测量的。若要更改报告的角度,请使用“反转矢量” 按钮更改直线矢量的方向,如以下示例中所做:



    • 平面到平面角度
      • 参考平面 1参考平面 2 — 选择形成要测量角度的平面。
    • 矢量到矢量角度
      • 参考矢量 1 和参考矢量 2 — 选择形成要测量角度的矢量。
      • 注: 角度:矢量到矢量与角度:直线到直线的差异在于,角度:矢量到矢量计算参考项目之间的三维角度,且不需要参考平面。
    • 平面到矢量角度
      • 简单测量行为
      • 隐藏符号信息
      • 参考平面和参考矢量 — 选择形成要测量角度的平面和矢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