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否經常需要以多種比例輸出圖面?或者您的圖面是否包含有多種比例的視埠?
有效率地進行設計可能需要一些時間和規劃。當您處理的圖面變得越來越大、越來越複雜時,您可能需要繪製更多剖面視圖和立面視圖,以及接頭和基礎等詳圖。這些設計元素經常使用可重複使用的內容,並且可能需要根據圖面以不同的比例顯示。
有三種不同的方法可以用不同比例展示註解物件:
圖層一直以來都是用來管理以多種比例顯示的註解物件可見性的常見方法。例如,A-DETL-DIMS 圖層通常可用於所有標註。如果您需要多個比例的標註,您可以在圖層名稱結尾加上比例係數值,例如分別對 1/2"=1'-0" 和 1/4"=1'-0" 加上 A-DETL-DIMS-24 和 A-DETL-DIMS-48。
定義多個圖層後,您就可以控制圖層的可見性,以顯示對應視埠比例的標註。例如,如果視埠的比例為 1/2"=1'-0" (1/24),您可以解凍圖層 A-DETL-DIMS-24 並凍結圖層 A-DETL-DIMS-48。
在上面的影像中,左側是 A-DETL-DIMS-48 圖層解凍,右側是 A-DETL-DIMS-24 圖層解凍;中間是兩個圖層都解凍。
可註解物件是包含不同比例的一個或多個表現法的註解,而不是要變更高度/比例或凍結/解凍指定圖層才能控制視埠內最終大小和可見性的不同註解物件。可註解型式與不可註解型式類似,不同之處在於前者可以管理可註解物件的建立過程,控制註解物件的最終高度/比例的計算方式。
以下註解物件可以是可註解:
以下模型範例使用具有兩種不同比例 (1/4"=1'-0" 和 1/2"=1'-0") 的可註解物件。
在視埠中顯示模型時,視埠的比例控制要顯示可註解物件的哪一種表現法。如果視埠的比例與視埠中可註解物件的比例不相符,則不會顯示這些可註解物件。在上面的影像中,對文字、標註和多重引線物件指定了 1/4"=1'-0" 和 1/2"=1'-0" 比例。這是為什麼並非所有註解都能同時顯示或全部顯示在視埠中;前兩個視埠指定的比例與可註解物件的比例相符,而第三個視埠的比例不同。
在您瞭解如何建立和修改可註解物件之前,我們先來瞭解可註解物件在視埠中的運作方式。在本練習中,您要在範例圖面中進入既有視埠,然後變更視埠的比例,這也會變更註解比例。變更比例後,圖面中的物件會依比例,以及依符合該比例才能看見每個可註解物件的表現法顯示。每個可註解物件不符合新比例的表現法會看不見。
請參閱本主題前面的準備練習一節,瞭解從何處下載資料集。
視埠的邊界現在應該會變粗,以反映模型空間現在處於作用中狀態。
此徽章游標指出該註解為可註解。
視埠必須解鎖,才能變更其比例。
請注意,視埠比例變更後,視圖會拉遠,可見的註解也會變更。現在可以看見註解比例為 1/4"=1'-0" 的可註解物件,但是看不見註解比例為 1/2"=1'-0" 的可註解物件。
現在會還原成視埠的前一個比例,也看得見註解比例為 1/2"=1'-0" 的可註解物件。
在本練習中,您看到如何使用可註解物件控制註解在視埠中的可見性和高度/比例。在接下來的幾節中,您將瞭解如何建立可註解文字,並控制其在 STAIR DETAIL 1 和 STAIR SECTION 1 視埠中的可見性。
雖然建立可註解文字、標註、填充線等等的工作流程都很類似,但本文僅著重在建立可註解多行文字。建立可註解文字和不可註解 (一般) 文字的過程類似,差別在於可註解文字型式的使用和要建立的文字最終高度。文字高度是根據文字將顯示的比例計算而得。
以下根據選擇使用不可註解文字或可註解文字,說明如何計算放置在模型空間中的文字高度:
您要手動計算文字高度。例如,如果您要在比例為 1/2"=1'-0" (係數為 24) 的視埠中使用 1/16" (0.0625) 的圖紙文字高度顯示文字,則您要建立高度為 1 1/2" 的文字。
0.0625 x 24 = 1.5
AutoCAD 會根據提供的圖紙文字高度和指定的註解比例,自動計算並顯示所需高度的文字。
下列步驟說明如何建立可註解多行文字 (MText):
請參閱本主題前面的準備練習一節,瞭解從何處下載資料集。
您應該會在標示為 STAIR DETAIL 1 的視埠中看到新的多行文字物件,因為它指定了 1/2"=1'-0" 的比例。文字不會顯示在 STAIR SECTION 1 視埠中,因為它指定了 1/4"=1'-0" 的比例。
在下一節中,您將學習對也允許文字在 STAIR SECTION 1 視埠中以 1/4"=1'-0" 的比例顯示的可註解物件加入註解比例。
建立可註解物件後,您可以對物件加入其他註解比例,或移除不再需要的比例。新的註解比例會影響物件在模型空間中和配置的視埠中的顯示方式。
下列步驟說明如何對上一個練習中建立的可註解多行文字物件加入註解比例:
您應該會發現,多行文字物件現在會出現在 STAIR SECTION 1 視埠中,並且根據視埠的比例 1/4"=1'-0" 以 1/16" 的圖紙文字高度顯示。
就像放置任何其他物件一樣,將可註解物件放置在圖層上時,最好是放置在自己的圖層上,然後使用模型空間或配置上視埠中的目前註解比例控制其可見性。狀態列上的「註解可見性」按鈕 ( 查找) 控制要顯示所有可註解物件,而不考慮指定給它們的比例,還是只顯示與目前註解比例相符的比例。
下列步驟示範「註解可見性」按鈕的使用方式:
您應該會發現所有註解物件都消失了。
請注意,現在圖面中只會顯示註解比例相符的可註解物件。
無論目前的註解比例為何,應該可以看見所有可註解物件。
對可註解物件加入註解比例時,會建立並保留該物件的新表現法。您可以透過選取可註解物件,查看每個表現法。例如,以下影像顯示一條指定了註解比例為 1/4"=1'-0" 和 1/2"=1'-0",而圖面目前註解比例設定為 1/4"=1'-0" 的多重引線。
雖然選取可註解物件後,您可以查看該物件的所有表現法,但您只能透過掣點編輯來修改與目前註解比例相符的表現法。您無法使用標準編輯指令 (例如 MOVE 和 SCALE) 修改可註解物件的表現法。
重置可註解物件的所有表現法:
建立可註解文字不一定需要可註解文字型式,但如果有這些型式確實可以協助簡化過程,就像不可註解文字型式一樣。可註解文字型式與不可註解文字型式之間的主要差異是「可註解」性質。啟用「可註解」性質且型式為目前型式時,建立的所有文字均為可註解。「圖紙文字高度」性質指定文字的最終文字高度,而「使文字方向符合配置」性質則定義文字是否朝向顯示文字的配置和視埠。
圖面中既有的註解和填充線物件可透過幾個步驟使其變成可註解。這有助於讓既有模型或詳圖中的註解變成可註解,而無需重新建立註解或填充線物件。
下列步驟概述如何讓不可註解物件變成可註解:
先前使用的範例圖面已針對 SECTIONS AND DETAILS 配置上的每個視埠設定了註解比例,這些比例符合每個視埠的比例。當您建立新視埠並設定其比例時,註解比例會自動設定為符合視埠的比例。如果兩個比例不相符,您可以按一下「視埠比例同步」按鈕 (),讓註解比例符合視埠比例。當兩個比例相符時,「視埠比例同步」按鈕為藍色。如需有關建立和調整視埠比例的更多資訊,請參閱您是否嘗試過:預先調整配置視埠的比例。
如果您使用多種比例的剖面視圖、立面視圖和詳圖,可註解物件和註解比例調整可簡化設計的註解作業。您可以發現,無論對視埠指定的比例為何,很容易就能確保註解以正確的大小顯示。
以下是與圖面中可註解物件和註解比例調整相關的指令和系統變數。
指令 | 描述 |
---|---|
ANNORESET | 重置所選可註解物件的所有替用比例表現法之位置。 |
ANNOUPDATE | 更新既有的可註解物件,以與其型式的目前性質相符。 |
OBJECTSCALE | 加入或刪除可註解物件支援的比例。 |
SCALELISTEDIT | 控制適用於配置視埠、頁面配置與出圖的比例清單。 |
系統變數 | 描述 | 預設值 | 儲存位置 |
---|---|---|---|
ANNOALLVISIBLE | 隱藏或顯示不支援目前註解比例的可註解物件。 | 1 | 圖面 |
ANNOAUTOSCALE | 更新可註解物件,以支援變更後的註解比例。 | -4 | 登錄 |
ANNOSCALEZOOM | 決定滑鼠滾輪縮放在圖紙空間視埠中是由特定縮放比例控制,還是獨立於視埠比例 (舊式行為)。 | 0 | 登錄 |
ANNOTATIVEDWG | 指定在插入至其他圖面中時,圖面是否將表現為可註解圖塊。 | 0 | 圖面 |
CANNOSCALE | 設定目前空間中目前註解比例的名稱。 | 1:1 | 圖面 |
CANNOSCALEVALUE | 顯示目前註解比例的值。 | 1.0000 | 圖面 |
DIMANNO | 指出目前的標註型式是否可註解。 | 0 | 圖面 |
HPANNOTATIVE | 控制新填充線樣式在此階段作業中是否可註解。 | 0 | 未儲存 |
SAVEFIDELITY | 控制 AutoCAD 2007 和更早版本中可註解物件的視覺保真度。 | 1 | 登錄 |
SELECTIONANNODISPLAY | 控制選取可註解物件後,替用比例表現法是否會暫時顯示為漸暗狀態。 | 1 | 登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