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选择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可以隐藏场景中的任一单个对象选择。这些对象将从视图中消失,使得选择其余对象更加容易。隐藏对象还可以加速重画。然后,可以同时取消隐藏所有对象,或按单个对象名称取消隐藏所有对象。也可以按类别过滤这些列表内容,以便只列出特定类型的隐藏对象。

注: 隐藏灯光源并不会改变其效果,它仍对场景进行照明。

原始场景

隐藏了床的场景

隐藏对象与冻结对象相似。隐藏时,链接对象、实例对象和参考对象会如同其取消隐藏时一样表现。隐藏的灯光和摄影机以及所有相关联视口如正常状态一般继续工作。

详细信息请参见“隐藏”卷展栏

隐藏对象

隐藏对象与冻结对象相似。请参见冻结和解冻对象。可以隐藏一个或多个选定对象。也可以隐藏所有未选定的对象。

另一个选项是按类别隐藏对象。请参见按类别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取消隐藏对象

可以使用以下任一方法取消隐藏对象:

当场景中没有隐藏对象时,“取消隐藏”按钮不可用。

先按选择隐藏、后按类别隐藏的对象将不会重新出现。虽然以选择级别取消隐藏了这些对象,但它们仍以类别级别隐藏。有关详细信息,请参见按类别隐藏和取消隐藏对象

注意: 不能取消隐藏位于隐藏层上的对象。如果试图取消隐藏位于隐藏层上的对象(使用“全部取消隐藏”或“按名称取消隐藏”),会提示(默认情况下)要取消隐藏的对象层。

过程

要访问“隐藏”选项,请执行下列操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