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曲線管理員」對話方塊

檢閱超高曲線詳細資料和編輯超高設計準則。

超高曲線

在圖面中顯示曲線名稱並亮顯該曲線。從清單中選取曲線,或按一下「上一個」「下一個」以瀏覽曲線。

切換即時平移

在圖面中平移至選取的曲線。

建立使用者定義的曲線

按一下以選取單一定線圖元或相鄰定線圖元的字串,即可建立使用者定義的曲線。

超高曲線詳細資料

曲線名稱

指定曲線的名稱。曲線將在圖面中亮顯。

曲線定義

顯示曲線定義。

  • 自動:會自動偵測曲線。
  • 使用者定義的:以手動方式建立曲線。
設計速度

指定曲線的設計速度。按一下 以顯示「定線性質」「設計速度」頁籤,您可在此加入或變更定線上的設計速度。若要取得更多資訊,請參閱〈「設計準則」頁籤 (「定線性質」對話方塊)〉

註: 下列曲線性質皆為唯讀:
  • 「半徑」(您可輸入使用者定義的曲線中的半徑值)
  • 「方向」(您可變更使用者定義的曲線中的方向)
  • 起點樁號
  • 終點樁號
  • 長度

在任何這些項目上按一下右鍵,以取得可讓您在圖面中縮放或平移至性質的選項。

向內變化和向外變化的詳細資料

前面的圖元

顯示圖元類型和曲線前面之圖元的方向。如果定線開始於一條曲線,將會顯示「無」

變化法

會顯示下列其中一個選項:

  • 未計算
  • 使用者定義的
  • 「正常變化」:發生於橫向坡度從標準路拱變更為全超高的區域,或從全超高變更為標準路拱的區域。
  • 「反轉變化」:發生於兩條背對背的反向曲線之間,即其中一條曲線的全超高變化為反方向的全超高。
  • 「複合變化」:發生於兩條背對背的複合曲線之間,即其中一條曲線的全超高變化為另一條曲線的全超高。

變化法係由重疊處和曲線的類型 (反向或複合) 來確定。

覆疊

會顯示下列其中一個選項:

  • 未計算
  • 含上一條曲線或下一條曲線
  • 已解析

超高準則

當使用「計算超高」精靈計算超高,或從 CSV 檔案匯入超高時,識別指定的參數值。若要取得每個性質的描述,請參閱〈超高精靈〉

通常,此節點僅在您使用「超高」精靈建立超高時才會顯示。然而,當您從早於 Autodesk Civil 3D 2024 且包含超高的版本移轉圖面時,Autodesk Civil 3D 會嘗試確定曾用於計算的準則是否可用。

重要: 若是無法找到設計準則檔,您必須指定一個檔案,並更新檔案路徑。指定檔案後,在「值」儲存格上按一下右鍵,並按一下「套用到整個定線」。
註: 如果您對「超高準則」進行變更,「超高曲線管理員」中的「超高狀態」會顯示 以指示狀態為「已過期」。按一下「重新計算」按鈕以更新資料顯示。
註: 當您在「超高曲線管理員」中編輯「超高準則」時,變更的部分只會套用至目前顯示的超高曲線。若要將變更套用至所有的超高曲線,請在「值」儲存格上按一下右鍵,並按一下「套用到整個定線」。
超高狀態

將超高資料目前的狀態顯示為「已計算」、「未計算」或「已過期」。

重新計算

按一下以重新計算在所有「已過期」之曲線上的超高。此選項會在「超高準則」或設計速度受到變更時顯示。

超高精靈

顯示「建立超高」對話方塊,您可以在其中指定一條曲線、選取的曲線或整條定線的超高。

表格編輯器

顯示「超高表格編輯器」。若要取得更多資訊,請參閱〈超高表格編輯器 (全覽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