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移除或重新定義複製的物件 (建構環境)

編輯包含建構幾何圖形 (透過「複製物件」指令建立) 的零件時,或編輯組合中的零件時 (在 Inventor 中),請使用以下指令來編輯複製的幾何圖形:

在瀏覽器中複製的幾何圖形上按一下右鍵以存取這些指令。

加入或移除幾何圖形

  1. 在瀏覽器中的複合項目上按一下右鍵,然後執行以下其中一項作業:
    • 若要將幾何圖形加入至複製的幾何圖形,請按一下「加入至選集」。(僅適用於做為複合特徵複製或移動的幾何圖形。)
    • 若要從複製的幾何圖形中移除幾何圖形,請按一下「移除」。(僅適用於做為非關聯式基準曲面或複合特徵複製或移動的幾何圖形。)
  2. 在圖形視窗中按住 Ctrl 並按一下以加入至選取,或從選取中移除選取的面。

重新定義複製的實體或曲面

將先前複製的實體或曲面取代為建構環境中或組合內其他零件中 (如果您使用 Inventor) 的另一實體或曲面。如果複製的幾何圖形的父系發生變更,則使用「重新定義」重新選取新模型或曲面,然後在編輯的零件中取代複製的幾何圖形。

  1. 編輯零件時,在瀏覽器中透過「複製物件」指令建立的幾何圖形上按一下右鍵,然後選取「重新定義」。
  2. 在「重新定義」對話方塊中,選取「面」或「本體」。
  3. 在圖形視窗中,選取要用作取代的幾何圖形。
  4. 按一下「確定」以取代既有本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