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沒有指定目標的自由聚光燈。
將顯示以下提示。
透過輸入座標值或使用指向設備來指定來源位置。
指定光源的名稱。您可以在名稱中使用大寫字母、小寫字母、數字、空格、連字符 (-) 與底線 (_)。最大長度為 256 個字元。
設定光源的強度或亮度。範圍是從 0.00 到您的系統所支援的最大值。
指定定義最亮光錐的角度,照明設計師稱它為光線角度。此值可以在 0 至 160 度之間,或以 AUNITS 為基礎的相等值。
指定定義完整光錐的角度,也稱為範圍角度。這個值的範圍是 0 到 160°。預設為 50 度或以 AUNITS 為基礎的相等值。衰退角度必須大於或等於聚光角度。
打開和關閉光源。如果圖面中沒有啟用照明,則此設定不會生效。
光度測定是對可見光源發光強度的測定。
在光度測定中,發光強度是對光源沿特定方向發出的可感知能量的測定。光通量是每單位立體角中的可感知能量。燈的總光通量是指來自所有方向的可感知能量。明度是入射到單位面積曲面上的總光通量。
輸入以新燭光為單位的強度值、可感知能量的光通量值或入射到曲面之總光通量的照度值。
輸入 f 可指定可感知能量的光通量值。
如果輸入 i,則可根據照度值指定光源強度。
可以用勒克司或呎燭光為單位指定照度值。輸入 d 可指定用於計算照度的距離。
根據顏色名稱或開爾文色溫指定光源顏色。是否輸入?以顯示顏色名稱清單。
輸入使用萬用字元的文字字串以顯示顏色名稱的部分清單,或輸入星號 (*) 以顯示所有可能的選擇。
如果輸入 k,則可根據開爾文色溫值指定光源顏色。
使光源投射陰影。
關閉光源陰影的顯示與計算。關閉陰影可提昇效能。
顯示邊鮮明的陰影。使用此選項可提昇效能。
顯示邊柔和的擬真陰影。
指定要用於計算陰影貼圖的記憶體的量。
指定要用於計算陰影貼圖的柔和度。
基於擴展光源顯示帶有柔和陰影 (半影) 的擬真陰影。
輸入 s,然後輸入造型的標註來指定陰影的造型 ·(例如,圓球的半徑或矩形的長度與寬度。)
輸入 a 指定範例大小。
輸入 v 為陰影指定造型的可見性。
控制光線隨著距離而衰減的方式。物件距離聚光燈愈遠,物件也就愈暗。衰減也稱為衰退。
指定是否使用限制。
將從光源中心的某一偏移指定為光源的起點。預設為 0。
將從光源中心的某一偏移指定為光源的端點。在此點之後不會投射任何光源。在光源效果微小到計算會浪費處理時間的地方設定結束限制來提昇效能。
控制光源的顏色。
指定全彩。以 R、G、B (紅、綠、藍) 格式輸入。
指定 ACI (AutoCAD 顏色索引) 顏色。
指定 HSL (色相、彩度、照度) 顏色。
從顏色表指定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