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目标 | 操作 | 
|---|---|
| 选择对象。 | 在“大纲视图”(Outliner)中选择对象节点名称。 | 
|   平移。 |  按住  若要快速平移,请按 Ctrl + Alt 并单击鼠标中键 ( | 
| 展开或收拢节点下级别。 | 单击节点名称旁的方形加号 | 
| 展开节点下的所有级别。 |  按  | 
| 更改层次中的节点顺序。 |  使用鼠标中建 ( | 
| 使节点成为其他节点的子节点。 |  使用鼠标中建 ( 如果无法在“大纲视图”(Outliner)中同时看到这两个节点,请改用编辑 > 父对象(Edit > Parent)。 | 
| 将节点从其父节点中移出。 | 选择子节点,然后选择编辑 > 断开父子关系(Edit > Unparent)。 | 
| 拆分“大纲视图”(Outliner)窗口。 | 向上拖动窗口底部的分割条。 当指针停留在拆分条上方时,光标将变为向上/向下拖动  若要取消拆分窗口,请将拆分条向下拖回到窗口底部。 | 
| 重命名节点。 | 双击节点名称。 在节点名称中,除下划线 (_) 和井号 (#) 之外,其他所有标点符号都是非法字符。 | 
| 允许在大纲视图中显示属性(通道)。 | 启用“显示 > 属性(通道)”(Display > Attributes (Channels))。 属性的显示还可以使用“大纲视图”(Outliner)的“显示 > 属性”(Show > Attributes)子菜单进行限制。 | 
| 显示或隐藏节点上的属性。 | 单击节点名称旁的圆形加号 ( 可以进一步展开多值属性。 属性值无法在大纲视图中编辑。 | 
| 
 显示或隐藏节点。 | 若要隐藏节点,请在大纲视图中选择节点,然后单击“显示 > 在大纲视图中隐藏 > 隐藏”(Display > Hide In Outliner > Hide)。 由于隐藏节点不显示在大纲视图中,因此必须先从其他源选择它,然后才能将其取消隐藏。从工作区选择节点(对象),然后单击“显示 > 在大纲视图中隐藏 > 取消隐藏”(Display > Hide In Outliner > Unhide)。 | 
| 在属性编辑器中打开节点。 | 双击节点名称旁的图标。 | 
| 在表达式编辑器中打开属性。 | 双击属性名称。 | 
“显示”(Display)和“显示”(Show)菜单设置将与场景文件一起保存。打开新的或不同的场景时将不保存菜单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