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圖徵的步驟

如果您想合併兩個或多個圖徵,例如表示同一條道路的獨立的線段,請使用 MAPFEATUREMERGE 指令。

合併圖徵的步驟

  1. 指定合併規則 (可選)。
    註: 若要設定這些規則,請在「資料表」中按一下「選項」「設定分割與合併規則」
  2. 如果您未打開「自動出庫使用」,請出庫使用圖徵。

    若要取得更多資訊,請參閱〈出庫使用圖徵〉

  3. 選取至少兩個物件,其中包括至少一個圖徵。
  4. 按一下「圖徵編輯」頁籤 「分割/合併」面板 「合併圖徵」 查找
  5. 按照 MAPFEATUREMERGE 提示指定產生的圖徵將使用新圖徵 ID 還是既有的圖徵 ID。
  6. 入庫納管合併的圖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