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合併兩個或多個圖徵,例如表示同一條道路的獨立的線段,請使用 MAPFEATUREMERGE 指令。
合併圖徵的步驟
- 指定合併規則 (可選)。
註: 若要
設定這些規則,請在
「資料表」中按一下
「選項」「設定分割與合併規則」。
- 如果您未打開「自動出庫使用」,請出庫使用圖徵。
若要取得更多資訊,請參閱〈出庫使用圖徵〉。
- 選取至少兩個物件,其中包括至少一個圖徵。
- 按一下 查找。
- 按照 MAPFEATUREMERGE 提示指定產生的圖徵將使用新圖徵 ID 還是既有的圖徵 ID。
- 入庫納管合併的圖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