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明细表样式的对象的步骤

使用以下步骤可以指定在使用明细表样式创建的明细表中要追踪的对象。可以指定多个对象类型。例如,可以为追踪单独窗和窗组合的窗创建明细表样式。

特性集必须应用于样式中指定的所有对象类型。例如,在窗和窗组合的明细表样式中,窗组合样式特性集无法使用,因为它没有应用于窗。此外,在明细表样式中限制对象类型的数目可提高绘图性能。

  1. 依次单击“管理”选项卡 “样式和显示”面板 “样式管理器”.

    将显示“样式管理器”,并且在树状视图中展开当前图形。

  2. 展开“文档对象”,然后展开“明细表样式”。
  3. 选择要修改的明细表样式。
  4. 单击“应用于”选项卡。
  5. 选择在使用此样式的明细表要追踪的对象类型。

    可以选择列表中的任何对象。列表上方的区域显示当前选择的对象。如果单击“全部选择”或“全部清除”,可以在此明细表样式中包含任何对象。

    右窗格中列出了适用于所有选定对象类型的所有分类定义。可以在多个分类定义中选择多个分类。选择分类后,此样式的明细表可以包含在左侧选定的对象,前提是必须已经根据选定的分类对这些对象进行分类。

  6.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