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以下步骤可以在使用明细表样式创建的明细表中包含公式列。公式对话框中的特性定义仅限用于应用明细表的对象或样式。
使用公式列,根据明细表样式中包含的数量或任何其他特性集定义创建表达式。例如,可以使用公式列来将对象的单位成本乘以对象的数量,以得到总成本。
将显示“样式管理器”,并且在树状视图中展开当前图形。
如果希望... |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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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标题标识公式列 | 在“表头”中输入文字。 |
指定公式结果的数据格式 | 选择数据格式。 |
修改列中的单元的格式和方向 | 单击“替代单元格式”,然后指定仅应用于该列中数据单元的格式设置。 |
修改列标题的格式和方向 | 单击“替代表头格式”,然后指定仅应用于该列中数据单元的格式设置。 |
报告此列中所有值的总值 | 选择“总计”。 |
隐藏图形中视图中的列 | 选择“隐藏”。 |
创建使用所有列中的特性数据计算总计的公式 | 单击“将公式应用于总计”。 |
如果希望... | 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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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您提供的值 | 单击“公式”窗格,然后输入值。 |
使用公式中其他特性定义的值 | 找到并双击“插入特性定义”列表中的定义(或单击鼠标右键,并单击“插入”)。也可以选择定义后按 Insert 键。 |
使用 VBScript 函数 | 找到并双击“插入 VBScript 代码”列表中的函数(或单击鼠标右键,并单击“插入”)。也可以选择函数后按 Insert 键。 |
将公式当作 VBScript 函数进行计算 | 在公式中任意位置输入 RESULT。 |
可用于公式的特性定义必须适用于与包含该公式的特性集定义相同的对象。
在公式中使用的特性定义的名称会显示在括号中,如“[宽度]”。如果特性定义属于某特性集定义,而不是包含该公式的特性集定义,则也会显示该名称,如 [DoorObjects:Height]。
公式特性定义不能用于它所定义的公式,不仅会用 指示,而且会在其名称后加上“[本身]”。使用公式值结束的特性定义不能用于公式,不仅会用 指示,而且会在其名称后加上“[循环参照]”。
您输入的特性值以当前指定的格式显示。
将该特性添加到明细表样式后,选定的格式就成为公式的默认格式。可以随时修改此格式。“定义”选项卡中的“样例”列说明了使用选定格式显示默认值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