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自特征基准项目可以使用平面、直线和点项目指定基准。
若要创建基准,请执行以下操作:
- 单击“对齐定位和基准”选项卡 >“基准”面板 >“自特征”。
- 输入项目的名称。该名称在检测次序、报告和信息选项卡中使用,并在参考其他项目中的项目时使用。
- 若要在 CAD 查看中显示基准,请选中“可见”复选框。
- 在“坐标系”列表中,选择相对于其报告基准的坐标系。
若要在检测过程中指定坐标系,请选择“<激活对齐定位>”。然后,您可以使用“测量”选项卡上的“激活对齐定位”列表指定对齐定位。
- 在“参考平面”列表中,选择一个项目以指定基准的 Z = 0 平面。
- 在“参考直线”列表中,选择一个项目以指定基准的 X 轴。如果该轴不在参考平面上,则该直线将投影到参考平面上。
- 在“参考点”列表中,选择一个项目以指定新基准的原点。如果该点不在参考平面上,它将投影到参考平面上。
单击
以使用鼠标从 CAD 查看中选择项目。
- 在“注释”框中输入有关该项目的任何额外信息。
- 单击“确定”关闭对话框,并将项目添加到检测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