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灯光

使用这些步骤控制照明设置,例如暗显灯光,或者打开或关闭灯光。

如果在用于渲染的三维视图中设置了灯光级别,则这些设置将作为视图属性的一部分保存(仅针对此视图)。 灯光设置不影响任何其他三维视图的渲染图像。 例如,如果需要表示通过暗显在渲染图像中创建情绪照明的天花板灯光,请使用此方法。

如果照明设备是不共享的嵌套族,则您无法控制照明设备中的各个光源。 只能打开或关闭整个照明设备。

注: 使用“渲染”工具的渲染时间与场景中的光线数成正比。
注: 要指定暗显灯光的色温偏移,请修改照明设备的类型属性。 修改“暗显光线色温偏移”值。

打开或关闭灯光

  1. 打开三维视图。
  2. 在视图控制栏中,单击 (显示渲染对话框)。
  3. 在“渲染”对话框中的“照明”下,为“方案”选择包含人造灯光的设置。
  4. 单击“人造灯光”。
  5. 在“人造灯光”对话框中,在“打开/关闭”下,选择单独的照明设备或灯光组以在渲染图像中包含它们。 清除这些复选框以在渲染图像中忽略这些灯光。

    还可以在“暗显”列中输入值以暗显单独的照明设备或整个灯光组。

  6. 单击“确定”。
  7. 要观察效果,请渲染该图像。

暗显灯光

  1. 打开要渲染的三维视图。
  2. 定义渲染设置。
  3. 在“渲染”对话框中的“照明”下,为“方案”选择包含人造灯光的设置。
  4. 单击“人造灯光”。
  5. 在“人造灯光”对话框的“暗显”列中,为灯光组或各个照明设备输入暗显值。

    输入一个介于 0 和 1 之间的值,以指示暗显的相对数量。 值为 1 表示灯光是完全打开的(未暗显)。值为 0 表示灯光是完全暗显的(关闭)。

    注: 如果照明设备是包含多个光源但不共享的嵌套族,则您无法在此照明设备中暗显各个光源。
  6. 单击“确定”。
  7. 要观察暗显灯光的效果,请渲染该图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