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二维或三维立面的步骤

执行以下步骤可以重生成二维或三维立面,以反映您对建筑模型或立面线特性所做的修改。对于二维立面,您还可以更新立面,以显示对二维立面样式所做的修改。只要没有分解立面而破坏了立面和建筑模型之间的连接,就可以更新二维或三维立面。

当您更新三维立面时,可以在立面中添加或删除对象、修改立面在图形中的位置以及修改立面的显示集。

如果完全不需要修改任何立面定义,您可以跳过以下步骤。相反,可以依次单击“二维剖面/立面”选项卡 “修改”面板 “刷新”

  1. 选择要更新的立面。
  2. 依次单击“二维或三维剖面/立面”选项卡 “修改”面板 “重生成”
  3. 选择结果类型:
    如果立面是... 则…
    二维立面对象 选择“隐藏线已删除的二维剖面/立面对象”。
    三维立面对象 选择“三维剖面/立面对象”。
  4. 若要修改二维立面的样式,请从“要生成的样式”中选择新样式。
  5. 如果编辑了二维立面中的线条,请选择在其中保存您所做的无法重新应用修改的样式。

    选择可区分立面中未应用修改的样式。

  6. 在“选择集”下,指定要包含在立面中的对象:
    如果希望... 则…
    使用您在创建立面时或在以前更新立面时指定的选择集中的对象 继续进行下一步骤。
    将新对象添加到创建原始立面时所指定的选择集。 单击“选择其他对象”,选择要包含在图形中的新对象,然后按 Enter 键。
    为立面选择新的对象选择集。 单击“重新选择对象”,为立面选择新的对象选择集,然后按 Enter 键。
    注: 如果选择了不希望包含在立面中的对象,请按住 Shift 键,并再次选择该对象,以将其从选择集中删除。
  7. 在“显示集”下,选择该立面的显示集。
  8. 在“位置”下,定位图形中的立面:
    如果希望... 则…
    在不覆盖原始对象的情况下创建新的立面对象 选择“新建对象”,然后单击 在绘图区域中指定插入点,或是输入新立面的 X、Y 和 Z 坐标。
    用已更新的立面替换原始立面 选择“替换现有的”。
  9.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