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在备审图形与项目图形之间进行比较之后,将出现“对象比较”进度指示器,如下所示。

比较完图形中的所有对象后,将发生下列事件:

| 图标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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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图形比较任务。退出“图形比较”后将无法使用“放弃”选项,并且汇编的数据不会保存。要重新得到您前面审阅的信息,只能再一次开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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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图形比较任务的结果。 可以将备审图形的当前比较结果(基于当前显示系统、图层和过滤设置)发布为二维 DWF 文件,或以前台打印的方式打印出来。 注: 默认情况下将使用前台打印;如果选择了打印按钮,会禁用后台打印。如果选择使用后台打印来打印或发布,则不会打印您的比较结果,因而会丢失所述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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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激活了“缩放到”选项,可以在“对象报告列表”中选择上一个或下一个对象,然后在图形区域中放大该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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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图形区域中选择一个对象,并在“对象报告列表”中亮显该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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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停用“缩放到”选项。激活此选项可以前后移动“对象报告列表”中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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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显示“图形比较”选项板。 可以最小化“图形比较”选项板,然后使用功能区的“常用”选项卡上的“图形比较”面板在查看对象时进行导航。必要时展开该选项板,以审阅有关对象和特性的信息。 |
通过“图形比较”选项板的“审阅”选项卡可以逐对象审阅“图形比较”任务的结果。另外,通过该选项卡还可以过滤图形区域中的显示内容,以便显示/隐藏特定类别的对象或整个图形。该选项卡包括下列部分。

开始“图形比较”任务时,上一次任务使用的最后一个过滤器仍然在发挥作用。若要修改图例中任一类别的颜色或打印样式,请在“视觉过滤图例”标题栏上单击“编辑视觉过滤”图标 (
),打开“视觉过滤”对话框。

在“包括的对象”下面选择要比较的对象。例如,可以设置一个视觉过滤器,以便只在比较中包括修改的窗。其他所有对象将显示为未修改。在“视觉过滤颜色主题”下面,可以调整颜色主题并将打印样式指定到不同的对象组(例如所有修改的窗)。“颜色”列中列出了未决对象在被选定之前的颜色。“查看的颜色”列中列出了这些对象在被选定之后的颜色。


在列表中选择对象可以将其状态重置为未完成或已查看。使用 Shift 键一次选择多个相邻的对象,或使用 Ctrl 键一次选择多个不相邻的对象,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重置为未完成”或“标记为已查看”。重置对象会修改“对象报告列表”中的文字样式,并更新“对象列表摘要”中的值。
单击“对象报告列表”标题栏或“图形比较”面板上的“激活/停用缩放到”图标 (
) 时,将会启用和禁用放大对象的选项。如果启用此选项,则当您在“对象报告列表”中选择一个对象后,软件将自动放大该对象。
在图形区域中选择已修改的对象时,该对象将在“对象报告列表”中亮显。将光标悬停在图形中的新建对象或修改的对象上时,将出现一个锁形图标,指示不可修改这些对象。
“对象报告列表”与“对象列表摘要”和“对象特性”是同步运行的。从“报告列表”中选择一个对象时,未决对象的数目将发生变化,同时对象的特性将显示在“对象特性”下面。


如果缺少该对象,则数据只列在“项目对象”列中。如果该对象是新建对象,则数据只列在“备审对象”列中。对于修改的对象,同时显示项目特性和备审特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