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曲线(三维草图)对话框

螺旋曲线(三维草图)

访问

功能区: “三维草图”选项卡 “绘制”面板 “螺旋曲线”

“螺旋曲线”命令可创建螺旋曲线对象,其中包括螺旋曲线、中心线、直径尺寸和高度尺寸(如果适用)。

在三维草图环境中的图形区域中指定点,以定义螺旋曲线的尺寸和放置位置。还可以在“螺旋曲线”对话框中指定曲线的其他特征,例如螺距、旋转和锥角。

一旦创建,添加约束或使用“三维移动/旋转”命令来进一步定位螺旋曲线对象。

螺旋形状

“螺旋形状”选项卡用于指定创建螺旋曲线的方式。

类型

选择两个参数以指定:“节距和转数”、“转数和高度”、“节距和高度”或“平面螺旋”。指定 3 个参数中的 2 个。计算第三个参数。

节距和转数 可通过指定节距和转数来创建螺旋曲线。通过在图形区域中选择以下三个点来定义螺旋曲线:

  • 轴起点
  • 轴上的点(也可以指定方向)
  • 直径上的点(也可以指定螺旋起点)

在图形区域中拾取起点和终点。直径点是可选的并可在对话框中指定。将直径上的点投影到起点所在的平面(与中心线成法向)中。

转数和高度 可通过指定螺旋曲线的转数和高度来创建螺旋曲线。

节距和高度 可通过指定螺旋曲线的节距和高度来创建螺旋曲线。

平面螺旋 可指定螺旋的转数。

通过在图形区域中选择以下三个点来定义“螺距和高度”、“转数和高度”以及“平面螺旋”螺旋曲线:

  • 轴起点
  • 轴终点(也可以指定方向)
  • 直径上的点(也可以指定螺旋起点)

在图形区域中拾取起点和终点。直径点是可选的并可在对话框中指定。

仅“节距和高度”和“转数和高度”选项,直径上的点投影到起点的平面(与中心线垂直)。

直径

指定螺旋曲线的直径。

高度

指定螺旋曲线的高度。

螺距

指定旋转一周的高度增量。

转数

指定转数。转数必须大于零,但不一定是整数(例如,1.5 转)。转数包括终止条件(如果已指定)。

扫掠斜角

根据需要,为除“平面螺旋”之外的所有螺旋扫掠类型指定锥角。

转动

指定螺旋曲线是按顺时针方向还是逆时针方向旋转。

螺旋端点

指定螺旋曲线的“开始”和“结束”的终止条件。只有当螺旋线是平底时可用,而在螺旋曲线的截面轮廓时不可用。

自然或平直

单击向下箭头指定螺旋曲线的两端是自然还是平直。两端的终止条件可以不同。

过渡段包角

螺旋曲线实现过渡的距离(单位为度数,一般少于一圈)。示例中显示了顶部是自然结束,底部是四分之一圈(90 度)过渡并且未使用平底段包角的螺旋扫掠。

平底段包角

螺旋曲线过渡后不带节距(平底)的延伸距离(单位为度数)。提供了从旋转的螺旋曲线的末端到平底端末端的过渡。该示例显示了同以前显示的过渡段包角相同,但指定了一半转向(180 度)的平底段包角的螺旋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