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旋曲线(三维草图)
功能区:
“三维草图”选项卡
“绘制”面板
“螺旋曲线”
“螺旋曲线”命令可创建螺旋曲线对象,其中包括螺旋曲线、中心线、直径尺寸和高度尺寸(如果适用)。
在三维草图环境中的图形区域中指定点,以定义螺旋曲线的尺寸和放置位置。还可以在“螺旋曲线”对话框中指定曲线的其他特征,例如螺距、旋转和锥角。
一旦创建,添加约束或使用“三维移动/旋转”命令来进一步定位螺旋曲线对象。
“螺旋形状”选项卡用于指定创建螺旋曲线的方式。
选择两个参数以指定:“节距和转数”、“转数和高度”、“节距和高度”或“平面螺旋”。指定 3 个参数中的 2 个。计算第三个参数。
节距和转数 可通过指定节距和转数来创建螺旋曲线。通过在图形区域中选择以下三个点来定义螺旋曲线:
在图形区域中拾取起点和终点。直径点是可选的并可在对话框中指定。将直径上的点投影到起点所在的平面(与中心线成法向)中。
转数和高度 可通过指定螺旋曲线的转数和高度来创建螺旋曲线。
节距和高度 可通过指定螺旋曲线的节距和高度来创建螺旋曲线。
平面螺旋 可指定螺旋的转数。
通过在图形区域中选择以下三个点来定义“螺距和高度”、“转数和高度”以及“平面螺旋”螺旋曲线:
在图形区域中拾取起点和终点。直径点是可选的并可在对话框中指定。
仅“节距和高度”和“转数和高度”选项,直径上的点投影到起点的平面(与中心线垂直)。
指定螺旋曲线的直径。
指定螺旋曲线的高度。
指定旋转一周的高度增量。
指定转数。转数必须大于零,但不一定是整数(例如,1.5 转)。转数包括终止条件(如果已指定)。
根据需要,为除“平面螺旋”之外的所有螺旋扫掠类型指定锥角。
指定螺旋曲线是按顺时针方向还是逆时针方向旋转。
指定螺旋曲线的“开始”和“结束”的终止条件。只有当螺旋线是平底时可用,而在螺旋曲线的截面轮廓时不可用。
单击向下箭头指定螺旋曲线的两端是自然还是平直。两端的终止条件可以不同。
螺旋曲线实现过渡的距离(单位为度数,一般少于一圈)。示例中显示了顶部是自然结束,底部是四分之一圈(90 度)过渡并且未使用平底段包角的螺旋扫掠。
螺旋曲线过渡后不带节距(平底)的延伸距离(单位为度数)。提供了从旋转的螺旋曲线的末端到平底端末端的过渡。该示例显示了同以前显示的过渡段包角相同,但指定了一半转向(180 度)的平底段包角的螺旋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