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目前製圖標準設定主設定。標準的元素將其設定規劃為「依目前製圖標準的名稱」後,將自動從該對話方塊中取得其設定。
標註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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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結至標註型式 將文字和引線設定連結至標註型式,以便可以透過製圖標準控制標註型式。對此對話方塊所做的任何變更將套用至連結的標註型式。對連結標註型式所做的任何變更均將反向套用於文字和引線設定。 當選取此選項後,您可以指定非標準文字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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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連結至引線標註型式 限制將標註型式連結至引線標註子型式。因此,對文字和引線設定的變更僅套用於引線子型式。 如果未選取此選項,則將連結至基準標註型式。對基準標註型式的變更將被自動套用到所有子型式,除非子型式中的設定已被取代。這意味著如果修改此對話方塊中的文字和引線設定,變更將被套用於所有子型式,除非子型式中的設定已明確地被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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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 顯示要連結至的標註型式引線和文字設定的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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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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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 設定要用於所有註解的文字型式。此設定由製圖標準控制。因此,僅在目前製圖標準為自訂製圖標準時或文字和引線設定被連結至標註型式時才可以變更此設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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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準高度 設定文字高度以用作註解文字的基準高度。如果選取了「連結至標註型式」勾選方塊,或目前製圖標準為自訂製圖標準,則您可以指定非標準文字高度。否則,您僅可以選取清單中可用的標準文字高度。 依預設,所有符號均使用符號文字的基準文字高度。註解 (例如註解視圖標示、剖面線標示、詳圖標示以及件號) 將使用比基準高度大小大一個尺寸的文字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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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 設定為基準文字選取的文字品類的顏色。如果按一下「選取顏色」(位於「顏色」清單的底部),將顯示「選取顏色」對話方塊。您也可以輸入顏色名稱或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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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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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頭 為所有註解設定預設引線箭頭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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箭頭大小 為所有註解設定預設引線箭頭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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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 為所有註解顯示並設定引線顏色。如果按一下「選取顏色」(位於「顏色」清單的底部),將顯示「選取顏色」對話方塊。您也可以輸入顏色名稱或號碼。如果選取了「連結至標註型式」勾選方塊,此設定將影響標註線以及延伸線的顏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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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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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示貼附點 為由製圖標準控制的清單 (例如零件表和孔註解表) 設定預設的貼附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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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色 為所有符號幾何圖形設定顏色。如果按一下「選取顏色」(位於「顏色」清單的底部),將顯示「選取顏色」對話方塊。您也可以輸入顏色名稱或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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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件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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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 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管理物件性質 指定自動為所有使用 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指令建立的物件指定在「物件性質設定」對話方塊中指定的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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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 顯示「物件性質設定」對話方塊,讓您可以事先規劃使用 AutoCAD Mechanical 工具集 指令建立的所有物件的設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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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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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面視圖的投影角度: 指定在產生 Inventor 連結圖面視圖以及軸產生器視圖時要使用的投影角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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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預設 將所有值都返回目前標準的預設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