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以下步骤可指定以模型视图显示模式显示的扶手的清除设置。
- 双击扶手。
- 在“特性”选项板上,单击“显示”选项卡。
- 在“常规类别”下,确认为“显示构件”选择了“*无*”。
- 对于“由以下项控制的显示”,选择“此对象”。
注: 若要将修改应用于图形中的所有扶手,请选择“图形默认设定”。若要将修改应用于具有此样式的所有扶手,请选择“扶手样式: <样式名称>”。
- 对于“显示模式”,确认选择了所需的显示模式。
- 如有必要,请展开“对象显示特性”“高级”,然后单击“清除特性”。
- 指定是否要禁止清除立柱上的扶手。
- 指定是否要禁止清除扶手上的竖栏杆。
- 单击“确定”。
还可使用扶手的关联菜单访问和修改相同的清除设置,如下所述:
- 选择要修改的扶手,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编辑对象显示”。
- 单击“显示特性”选项卡。
- 选择所需的显示模式,然后选择“对象替代”。
以粗体的显示模式为当前显示模式。
- 如有必要,请单击 。
- 单击“其他”选项卡。
- 在“清除”下,根据需要调整设置,然后单击“确定”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