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以下步骤可以指定是否对二维立面中的线条使用材质的“三维体”显示构件。
- 双击该立面。
- 在“特性”选项板上,单击“显示”选项卡。
- 在“常规类别”下,确认为“显示构件”选择了“*无*”。
- 为“控制显示的对象”选择“此对象”。
注: 若要将修改应用于图形中的所有立面,请选择“图形默认设定”。若要将修改应用于此样式的所有立面,请选择“立面样式:<样式名称>”。
- 如有必要,展开“对象显示特性”
“高级”。
- 单击
“其他特性”。
- 选择或取消选择“对‘按材质’线条使用三维体显示构件”。
- 单击“确定”。
还可以通过立面的关联菜单访问此选项,如下所述:
- 选择立面,单击鼠标右键,然后单击“编辑对象显示”。
- 在“对象显示”对话框中,单击“显示特性”选项卡。
- 针对“常规”显示模式,选择“对象替代”。
- 如有必要,可单击
。
- 在“显示特性”对话框中,单击“其他”选项卡,然后根据需要选择或取消选择此选项。
- 单击两次“确定”。